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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2)_天鹅·光源_灵异_聚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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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2)

女孩从腰间一个计算一样的小电板,然后在上面用鲜红的指甲了几下(现代科技实在是太方便了),然后递给我““看下产品,””她说““把你要刻的字输去,摸屏。””

““本产品属于黑暗王德库拉伯爵。””她轻轻念了那个句。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简直白痴透,一开始就不该答应那小给他买什么iPad!

黑暗王那几个字的时候我有发麻,就连““德库拉伯爵””这个称呼也让我觉得丢脸。女孩在一边有心不在焉地哼着歌,咬着她鲜红的长指甲。她的样让我想起了飞机上遇到的那个女孩——我有说过吗?之前我去中国度假,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位VAMPIRE小

苹果店的时候我气,凉丝丝的雨扫过我的脖。我喜雨天,特别是敦的雨天。这里几乎有一半时间都在下雨,雨雾笼罩的古城市有朦胧的诗意——总之,鬼们总不可能喜光明媚的日,对吧?

““我实在等不及下一电影上映,我是《暮光之城》的书迷。””她对我说,搭不理的态度突然积极起来,着绿隐形镜的睛里也放了光,显然已经接纳了我,并且把我当作当是她的同类了。

博主回复:

我实在不知该怎么接,要我像伯爵那样血鬼小说还不如直接杀了我。但是她显然也没有期待我可以对此任何评论,只自顾自地又说了一大通,比如那个鞋脸的罗伯特?帕丁森很帅或者电影情节是否忠实原著等等。可惜我本什么也听不下去,只希望她能尽快理好我的订单。

““麻烦你,我想买个iPad,呃,背面还要刻字。””

鬼先生,作为您最忠诚的读者,我一向对您的单状态表示担心。阅读青小说有助于调整您日渐衰老的心态,让您快些结束单生活——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而且您知吗,现在社会上普遍行一说法——没看过《暮光之城》的人,不是乡下人就是老年人——嗯,每次看完您的博客我都忍不住想,您到底是属于哪一呢?

““你也喜血鬼?””对面的女孩突然抬起了

我给了她哈罗斯百货公司的国运通信用卡。她看了一上面的名字。““奥黛尔?库珀?””一脸惊讶。

这让我又想起了那个中国女孩。在九月敦凉飕飕的风雨中,我突然很想再见到她。

终于,她重新抬起““好了,””她再次递给我那个神奇的电板““对一下,一切都没问题吧?你用现金还是信用卡付帐账?””

津街是敦最闹的街,从大理石拱门一直通往托腾汉路——没错,就是哈利?波特他们几个从比尔婚礼上逃来的地方。街上大型百货商店鳞次栉比,无论什么时候都挤满了人。路过JohnLewis商场的时候,几个女孩从前面吵吵嚷嚷地跑过去,胳膊下面夹着大的画板,看上去好像是附近艺术学院的学生。

BURN_666的回复:

““没错,那就是我的名字。””我给了她一个微笑。

““先生,您需要什么?””一个有发哑的嗓音唤醒了我,我抬起。这是一个很年轻的亚洲女孩,十八九岁年纪,一染过的金发全用发胶固定在上,的嘴着夸张的环,耳比我的鞋带扣还多。尽了很的香,很可能是Dior的紫毒或者红毒,但是也盖不住郁的烟味。

就好像迪斯尼乐园一样,国人的文化里总是少不了力旺盛的青少年。苹果店就是这样的地方,虽然你可能看不见,但是我告诉你,旋转在人们上的彩能量气旋都快把天板掀翻了。这过剩的能量让我,就好像看到天空中飞满了超级无霸汉堡。但是我最终还是忍住了,因为就算你是鬼,垃圾品也并不利于健康。

现在两个月过去了,我不知她找到了血鬼没有。也许找不到才是她的幸运。我这么想着,把电板递给对面明显不耐烦的朋克店员。

待着那些充满活力的年轻店员为我服务。

我注意到她用了一个““也””字。这是一个好兆。于是尽并非于本意,我还是糊地应了一声。

!?$%^&*!

不不不,她当然不是真正的血鬼——我是说,血鬼当然存在,只是她不是其中之一。她是人类,一个非常正常的人类,一个中国女孩,不正常的是她说她要来敦寻找血鬼。飞机上我们聊了一路——嗯,当然绝大分时间都是我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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