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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2/2)_恶魔迈诺克_灵异_聚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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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2/2)

所以当你阅读这个故事,请为了这些理由而读──为了黎斯特再度开,为了他的惊骇不已,为了他拼命寻求教训,寻求价值,寻求存在的理由,他想要了解自己的故事也想让你了解它,并且他现在正在说的乃是一个非常好的故事。

假如你再活得更久,那么,谁知?你会变得更韧,更白皙,甚至更骇人。你将会知太多的苦痛,而陷急遽转变的循环,一下残酷一下悲悯,一下意识明晰一下狂盲目。你可能会发疯。然后清醒。然后又忘记你自己是谁。

我自己则是兼年轻鬼和老鬼的特质。虽然仅只两百多岁,我却已经因为数个不同的缘由而继承了古代大老们的力量。我有现代化的,却也有完全贵族式的无瑕品味。我确确实实知自己是谁。我富有、俊。我可以在镜里望见自己的倒影,商店橱窗也是一样。我既唱歌也舞蹈。

这里有一要注意:我是不是一个血鬼无关宏旨。它并非故事的重心。它只是一个被赋予我的特质,和我那天真无邪的微笑,柔和、低沉、带着法国腔的嗓音,漫步街时的优雅是相同的。它不过是个包装。不论如何,发生在这个故事中的一切同样能够发生在人类上。事实上,它的确曾经发生在人类上,并且仍然会再度发生。

如果够了,就请继续看下去。在桎梏之下,对着我的朋友和速记员,我授下这些文字。且听我娓娓来。不要打断我。

我们都拥有灵魂,你,还有我都不例外。我们都想验事,我们分享同一个地球,丰饶、翠绿,也充满险恶。我们都不知何谓死去,无论相较之下我们血鬼算不算得上死了。可以确定的是,假如我们知的话我就不会写这些而你也不会来看这本书了。

血混合过的血回来。实际上并不是这么简单,但假如你存活下来,你就可以永远不死。当你还年轻时,你会饥渴不堪,或许必须整夜杀戮。等你活到千年之久,你将能看得很远听得很广,就算当初你成为鬼类时还是个孩亦然。你会因为抗拒不了诱惑而去啜饮杀戮,不论你是否再也不需要这么

想想。这是不是已经足够让你想要阅读我的故事?也许你已经读过了我众多的血鬼故事?

如果这样还不够,去读些别的吧。

我有甚么办法?我任何一切。

在我们一同这个故事时,真正重要的是,我曾经寻求令自己成为这个世界英雄的目标。我让自己维持德上的复杂神上的韧,学观的中肯──一个有辉煌见和内在冲突的生,一个有某些东西想跟你说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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