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书不由想起了王张氏和王帆,还有三个可爱的妻子,他们都期盼着自己早些回到家中,同享天伦。想想刚搬至新家的那一晚,是何等的惬意,本想等自己半百之后,赐官隐退,每日都呆在家中,和自己的家人妻儿一起在院落之中嬉戏玩耍,万万没有想到,此处却成了自己地葬身之地。千般无奈。化成一声空叹,王子书不是舍不得自己性命,而是这个世界有太多值得他留恋的人啦!
王子书转身一看,那些土匪都已冲了下来,众兵士现在都抱有誓死之心,举起钢刀,就是一阵厮杀。之前那个兵士凑到王子书身旁,说道:“王大人。一会儿弟兄们掩护你,你趁机翻过顽石,冲出去。”
王子书并没有答话,两眼冒火,捏紧拳头,说道:“给我一把刀。”
那兵士一愣。问道:“王大人,您说什么?”
“我说给我一把刀。”
王子书毕竟在义净手下学过几年武艺,而且这十几年一直没敢搁下,就是怕生在乱世,难免会遇到厮杀,这时正好派上用场。经过上次苦战海贼一役,王子书已对杀人感到不那么害怕了。更何况,现在关系到自己性命,只能放手一搏。
王子书再怎么笨,也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他提着钢刀,左右厮杀。直指那个大汉首领而来。王子书看见自己兵士在兵力悬殊的情况之下,伤亡惨重。他加快脚步,临近之时,纵身一跃,钢刀纵劈而下。那个大汉也是吓了一跳,不想一个文官,还有如此能耐,猝不及防之下,急忙横架长枪。这才挡下王子书重重一击。
王子书见自己没有得逞,急忙变招。钢刀横削而去,出手相当迅捷。那个大汉急忙低头躲过,长枪一竖,直刺王子书下额。王子书往后退出一步,抬头一看,这才看清这个大汉样貌,只见他毛发全无,光头一个,在阳光照射之下,还有些须发光,满脸横肉,身材十分魁梧,最引人注目之处,就是他脸上那道长长的刀疤,从眼角一直到鼻子之下,看的人是触目惊心。除此之外,王子书看着他的眉宇,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王子书站在原地,说道:“有本事就一对一,如果我赢了,你就放过我和我地兵士,如果我输了,任由你来处置,如何?”
那大汉冷笑道:“哼…你倒是聪明,但老子也不傻,依现在状况,你们必败无疑,又有什么资格和老子谈条件。”
王子书怒道:“你知道你这是什么吗?是谋反!就算我们死了,但皇上一定会追究,到那时可是灭九族的不赦之罪,如果你现在投降,我还能向皇上请求,以你的武艺,完全可以为国效力,上战场去杀那些残害百姓的突厥贼,而不是在这里厮杀这些愿意为国捐躯的大唐兵士。”
那大汉说道:“哼…老子不吃你那套!投降?老子又不是不知道,投降之后皇上还是会把我们给杀了,就和梁山好汉一样。”
此言一出,王子书一下子愣在了原地,心想:梁山好汉?这是在唐朝,可没什么梁山好汉一说!再说了,我盗写的只有两本书,一本是《三国演义》,而另一本是《西游记》,只所以不写《水浒传》,就是怕牵扯到封建王朝。那…那他又是怎么知道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