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这是历史上一次非常特殊的法律事件。从案件的调查取证,到最后的终审判决,一共只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且整个审判的过程就短短三日这在后来几乎是无法想像的,一个将要解散五家超级集团公司,并且将要判
数人死刑,数十人无期徒刑,以及上百人徒刑的重大案件,竟然在短短的三日内就能
终审判决。
在对那五家超级集团公司的判决中,最重要的,就是解散这五家集团公司,各拆解为数家规模小了很多的公司,这些新的公司相互之间没有任何的关联,从理,到财务,以及人事安排,都是独立的。也就是说,这五家超级集团公司被拆解成了十多家小的独立公司,并且单独经营。而在
份权限上,原有的
东将分别控制不同的小公司。而且,拆解
来的公司不能
行合并。
司防尴尬地笑了一下,说
:“陛下,臣明白该怎么
了”
用当时的一些人的观来看,这完全是在草菅人命。不过,曾炩并不在乎几条人命,为了维护帝国数万,数十万将士用生命与鲜血在战场上换来的胜利果实。就算死再多的人,他也不会在乎。皇帝所在乎的,就是要铲除这些帝国的蛀虫,让帝国能够在一个更好的国内环境下发展壮大
这么有三大好
,一是鼓励竞争。其实,垄断的
现,就直接限制了竞争。而对曾炩这个比较了解资本主义的
曾炩用刑事罪来对付那些议员,商人(行贿照样是刑事重罪,与受贿的惩罚力度相当)并不是其本目的,他的
本目的,是要在打击这些寡
商人的同时,彻底地摧毁这些人的权利基础,即他们的财富所以,此时的法律审判重
还是在反垄断方面。虽然这是民事方面的法律问题,不过,只要能够削弱与摧毁商业寡
的基础,那么就算不判他们刑事罪名,他们也都完
了
都得依法办事,当然,作为帝国最法院的首席**官。朕也希望你能依法审判。不要被
情所左右。既然我们手里有了一
法律,那么就应该让法律作为最
的权威,法律规定该怎么办,那就怎么办。这些事情,你今后不需要来征询朕的意见了,拟定法律的是政府,给予法律权利的是议会,而你们是对法律
解释,并且执行法律的机构。只要你们都
好了,那么朕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审判的速度完全可以用雷厉风行来形容。两日内,也就是在帝国中央银行公开发行纸币的前一日,司防就亲自对第一批审理的五家企业
了宣判。当日下午,另外一名帝国最
法院的**官宣布了对受贿议员,以及行贿人员的审判结果。因为这是最
法院的审判结果,已经不存在上诉的问题了。当日下午,曾炩就在两份判决书上盖上了皇帝的印章,两份判决书即时生效。
表面上看起来,受贿行贿是更重的刑事罪。早在曾炩对政府改制,并且大幅度的提了政府官员,以及公务员的工资
平,减轻了官员的负担(之前,一个官员要养活一大批的下属,而现在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之后,帝国政府颁布了极为严格的反受贿的行政法令。随后,《反贪污贿赂法》获得了通过,将反贪污,行贿,受贿的范围扩大了所有的政治职能机构中去,立法与司法机构也被包
在内。而
照这
法典,受贿行为是极重的罪行,最多可以判
死刑,少的都是数年徒刑(帝国已经取消了
放这一刑罚)。
显然,如果是在正常时期的话,这样的审判其实是没有任何基础的。到后期,随着法律系的完善,以及辩护律师等以法律为生的职业的
现,审判过程不但严明得多,而且所需要的时间也长得多。特别这
涉及到解散大型企业,以及判
死刑的案件,有的甚至要拖上好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经过了数次上诉之后,才会有最后的结果。而且,直接用最
法院
行初审的案件也少之又少。一般的情况下,都是由地方初级法院
行初审,然后再逐级上诉,最后只有极为重大的案件才需要由帝国最
法院来
终审判决。
“司大人,朕相信你会
好这件事的。”曾炩走到了司
防的
边“还有,调查审理那些收受贿赂的事情,你也要抓
了。对付垄断行为,这是民事方面的,而收受贿赂,这已经是刑事重罪了,这更为重要,千万不能松懈。”
司防在表态之后就告退了。他当然清楚,皇帝急着在这几日就要他拿
结果来,就是要为发行纸币的事情扫清障碍。打击商业利益集团。虽然司
防是法律方面的专家,而且这些年来主要负责的就是司法方面地事务,但是。他也是帝国老臣了,对帝国内
的政治斗争是非常了解的。皇帝表面上是要依法办事,而实际上,他是要用法律的来打击那些反对他的商人。而司
防作为皇帝的手下,现在就应该充当起打手的角
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