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本地动物造成太大冲击。
那边食人部落战士们互相间不认识,自然一堆堆按照各部落来源地分成小圈子。在婆罗洲没有一个野蛮部落是不吃人的,所以这些被强征的部落士兵也在烤人肉。昨晚杀死十来个偷袭者,现在已经被夹在烤架上烧烤。土人们一堆堆围着人肉互相说笑话,看着这野蛮的场景,寄奴希望自己能快点结束这边的活,天天这么干早晚要疯掉。
“阿鲁,吃!”一个土著士兵拿了巨大魔芋叶子包送抵上来。
寄奴只得接下,土著士兵要收拢军心,就不能拒绝他们的好意。这个土著士兵送食物时也在考验寄奴。说笑的土著们都停下话头,看向寄奴。
“我,谢谢你。”说完寄奴手下大包,慢慢打开。香气弥漫开来,切成一块块的肉被叶子包裹,在火的烧烤下,混着清香分外诱人。
野外生存,吃肉最好是吃熟的,最理想的做法不是烤,而是焖熟。简单说来,用巨大叶子把洗干净的肉块和植物块茎嫩芽放一起,水果也行,包裹起来。然后地上挖一个浅坑,埋进去,撒上薄薄一层土,上面架火烧,等火焰差不多熄灭时,下面的食物正好吃。这样做食物不会浪费,不会考焦而浪费,时间上把握也比较宽松,只要是熟了,长点短点不影响食物。这样的做法,米饭也能做好吃。要是打猎的话,上午烧火堆,多放些稍稍潮湿的木材,晚上回营地打开,下面的食物也不会烧焦,温度也正好。晚上烧火堆,早上一样能吃美美的米饭和香甜的焖香蕉。
眼下的肉食是昨晚杀了偷袭者后,给土著们杀了埋一个晚上的。作为最好的食物而供奉出来,里面混合了乌龟、蛙、无花果、芭蕉和不知名的香料叶子。肉块中有一块还是暗黑色的肝脏,算是很高的礼遇。后世没多少人爱吃肝脏,其实在以前肝脏一直是上台面的食物。一群食肉动物等级最高的,就是优先吃猎物肝脏。人类也是如此,肝脏优先给地位高的人吃。偶国饥荒年代,肝脏甚至需要医生开的补营养证明才能购买。
寄奴苦着脸,捻起一块和人肉一起焖熟的蛙腿,送入嘴中,细细嚼起来。肚子里已经翻腾开来,土著那热切的目光说明,不吃一块是过不去的。只得又捻起一块,这次是乌龟腿,再这么下去就是人肉了。最终忍住作呕,捻起一块肝,切得不大,只有一般红烧肉的一半,里面最小一块人肉部分。满脸堆起享受状,朝土著微微点头。扬起脖子,手刚刚抬起“嗷呜”一声,自己那训得最熟的小老虎居然挣脱藤条,扑了过来,寄奴顺手把肝脏塞老虎嘴中。而老虎扑腾的身影遮蔽了土人们的视线。老虎的捣蛋,使得那包人肉给老虎抢去。寄奴装做恼怒样子,大声叱骂小老虎。老虎只是吃,才不管叱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