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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不甘(2/2)

景氏纤瘦的胳膊搂住了女儿,使劲了几下她的额:“油嘴的!”

***(未完待续…)

凌青菀往景氏怀里靠,撒:“娘冤枉我,我是知娘心地、面薄,拉不下脸来。”

三太太看着陈七娘嫁到了凌家,有权贵亲戚,也想让女儿嫁个官的?

“她后来又问了两次,还说什么女方大些,更加积福。”景氏摇苦笑

家里设宴款待陈大郎。

“是啊。”景氏。“你大嫂接到祁州的来信。甚是不悦。十三娘定亲的对方姓卫,和陈家是几十年的故,生意来往密切。两家互帮互助。

不至于啊。

这个时候,权贵稍微拿住把柄,就可以叫陈氏满门轻覆。

婚姻“直取资财”,也是比较缺钱的人家。而且,十三娘订过亲,等于婚姻成立了。再次改婚,严格上说算“再嫁”

既然对方不愿意听离,陈三太太就带着女儿来躲避,躲过这一年,就满了三年。

“我知。”景氏笑“你这孩,总是当你娘傻,千叮嘱万叮嘱的!”

“卫家儿郎没什么纨绔秉习,三太太却非要退亲,是为什么?”凌青菀问“对方家族很落魄吗?”

凌青菀也觉得这个考虑是正确的。

“娘,您别答应什么。”凌青菀“陈家是不可能允许她们在这个风狼尖胡闹的。”

“怪不得要躲在我们家不肯走了。”凌青菀对景氏“原来是怕对方将他们抓回去。”

这个当,怎能犯如此大错?

虽然不是对方“无故”不娶,而是娶不了,也算“三年不成婚”,官府允许听离。

不过,若是定亲三年无故不成婚者。先去官府报备,可以行听离。

凌青菀笑了笑,一也不觉得意外。

每个人都财,当权者更是。

另一方没有大错、又不愿意退亲,官府会判维持旧约,依旧要嫁。

商人的地位,二十年后的确很,可此前还是有受歧视啊。

陈家去年暴富,天下皆知。世人皆有嫉妒之心,原本就红陈氏多财,而陈氏又是商,无所依仗,倘若闲言碎语,授人以柄,以后也是要受难。

本朝的律法规定,女已受聘,婚姻即告成立,无故不得毁约。若非要解除婚姻,需得官府裁定,双方自愿。

“你大嫂说,三太太心远。瞧着陈氏富足,有人在她耳边挑拨说,完全可以像七娘一样,嫁到京里清贵门去。

景氏也无奈。

陈家在暴富之前,也是资产丰厚的商。卫家和陈氏几十年的至,至今还通婚,肯定是双方财力相当。

再嫁的话,就没那么容易了。

财权勾结,也需要时间的。陈家发达不过半年左右,还没有那么牢固的基。

“上次三太太还打听桐儿的年纪呢。”凌青菀失笑

陈家基还不稳,这个时候最不可令人不齿之事。所以,陈大郎一路追着三太太母女,到了京里。”

反正陈大郎都来了,事情迟早要说开的。

问。

可是对方不愿,死活不退,就闹僵了。三太太见谈不拢,就带着孩们跑了来,一走了之,挨过三年再说。”景氏低声

“当年和卫家定亲,也是三婶极力要求的。如今,又是三婶不愿意,叫我们小辈如何立足?”陈大郎严肃

“那个十三娘,早年定了亲事。去年陈家不是靠贩粮发了大财么?三太太觉得发达了,应该给她女儿找个官宦门第的,不甘心嫁给商,非要退亲。

凌家虽然落魄。可到底也算有权贵亲戚。陈十三娘定亲的对方是商,不敢到凌家撒野。

三太太也听闻,京里现在的婚姻,不问门第,直取资财。陈家有的是钱,足可以把十三娘嫁到七娘势均力敌的人家,她就动了心思。

祁州陈氏,今年开年的确尽了风,大家都知他们暴富。

中午,凌青城从宗学里告假回家。

至于陈家自己人,陈三太太仗着自己守寡,动不动就拿“被欺负”来哭天抢地。陈家也奈何不了她。

宴席过后,陈大郎又说起让三太太带着十三娘和十七郎回祁州的事。

景氏在女儿跟前,是藏不住话的。

十三娘比凌青桐大两岁。

否则,她也不会直奔我们家来的。我瞧着她的意思,就想让我们亲戚里,帮十三娘寻个如意郎君。她是觉得我们亲戚,非富即贵了。”

陈十三娘的婚姻,是两年前定下的。

卫家儿郎健康、上、洁自好、一表人才,又不愿意退亲,陈家无故行毁约,是授人以柄,少不得有人要对付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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