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好命女孩。“记得,不可以把你的痣挖掉,我必须靠它找到你。”
“我知道,它是你的北极星。”
“不要改变你的心意,不要忘记我们的感情,不要抛弃我们的过去。”他很没有安全感似的,相同的话在过去几天里,不断反复说着。
是不是每个要离开家乡的人,都会变得傻傻的?
刘若依笑着握住他的手,郑重承诺“我不会改变、不会遗忘、不会抛弃。不舍永远是依依最重要的人。”
“我记住了。”他拉起她的手,贴在自己胸口。“这两天我没办法和你联络,等到了学校、买好电脑、接好网路线后,一定马上寄信给你。”
“好。”
她帮他把相簿收进背包里,陪他牵着脚踏车走了一段。夜灯在他们身后,将两人的影子拉长交迭。
低着头,刘若依细数着两人的步伐,而卢歙拉起她的手,轻轻地哼起歌曲。
她没听过这首歌,而他的声音很低,令她听不见歌词,只隐约听出弦律。他的歌声很好听,就像他说话时,低低的、厚厚的,让听者感觉温馨。
在若干年后,有人问了刘若依“你人生中最难忘的时刻是什么时候?”
她总是想也不想地回答“不舍离开依依的那个夜里。”
这段路刘若依送得很远,她一面走、三回想,如果一直走到地平线那端他们就不会分离,那她很乐意这么做。
直到卢歙不舍得,转过身要她听话“快回去,我看着你走回巷子里。”
他的眼神专注而笃定,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二次,对她展现大男人主义。
“我再陪你走一段。”她说。
“不行,云很低,马上就要下雨了。”他坚持。
然后他调转车头,用动作表明,如果非要陪,就让他陪着她再走回她家。
刘若依抬头望向天边。他说得对,快下雨了,他骑回家还要半个小时。她只得放弃执拗,说:“好,我们同时向后转、同时向家门飞奔,我不淋湿自己,而你也不准淋湿。一、二、三,砰。”
像是鸣枪开跑般,他坐上脚踏车,飞快踩动轮子,而她转身、小跑步。
直到跑进巷子她才停下脚步,低下头,放任储备多日的泪水奔腾。
她以为自己已经做好充足准备,谁知事到临头,心还是会痛,她以为不舍无数次的保证,已经给足自己安全感,没想他才一转身,害怕就攀上她心头。
她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明明只是短暂分离,又不是就此分手,可恐慌在、惊惶在,畏惧、惶然样样不缺席,她压着胸口,仰头望向乌云密布的天际,她的内心已经开始下雨。
她缓步走向回家的路,一面走一面啜泣,她试图哼出他刚唱过的弦律,可惜,她音感不大好,嗓子也没有他行。
然后,她在家门口徘徊了好一阵才让泪水停止奔流,但在抹去泪、推开门走进屋里时,看见令人不解的画面。
客厅里的妈咪也在哭?为什么?她是爱屋及乌,和自己一样心疼“不舍”?
“妈咪。”刘若依轻声低唤。
幼庭抬眼望向女儿,心底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走到母亲身边圈住她的脖子,脸颊与她相贴。“妈咪,你不想他离开对不对?我也不想,他才走,我这里就好痛。”她指指自己心口。
摇头,幼庭拉过女儿双手,握住,轻声问:“你和卢歙只是普通朋友对不?”
“以前是,以后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