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小说

字:
关灯 护眼
聚小说 > 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 第三章荷兰(6/10)

第三章荷兰(6/10)

人毁家纾难,没收天主教堂资产,以及邻国如英、法、德各处之接济,都属重要。其长期的影响,则是战后低地国家内之贵族更形没落,荷兰城镇中之资产阶级愈加抬头。

菲力普以战养战的计划完全失败,营业税值百抽十无法达到预期之目的,反要从马德里以大量金银(首先来自南美洲)输送到低地国家。如此长期以现款使用于这个狭小的地区,促使此间金融经济加速展开。即在战时的荷兰,其港口的贸易也大增。变乱开始时,南方各地新教徒及反西班牙人士包括不少技术员工。犹太人和资本家,纷纷避地他邦,直到1588年英国女王出面援荷,各界人士重返大陆庭集于北部,助长荷兰工商业之发展。菲力普不能有效处置低地国家,与西班牙全面战略有密切关系。他这时要防备土耳其西侵(勒潘托[Lepanto]之海战,已于第二章言及,即发生于1571年,西方之联军由西班牙领导),又要干预法国之内争,且要制止英国介入低地国家之事。最后,则有大舰队(Armada)之征英,都是极为浩费,很多行动没有成功,反而重重牵制菲力普的发展。对荷战事旷日持久,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当初一个宗教问题演变为荷兰人的民族战争,西班牙只能控制低地国家的南部,而此地日后也终于演变为今日之比利时。

威廉寡言又以“海上乞丐”(SeaBeggars)为机动部队。原来1566年低级贵族请愿时,一位权臣曾轻蔑的称他们为“叫化子”(gueux),造反的人偏以此名号自荣,曾编制叫化子歌谣传颂,设计叫化子的图样自相标榜。所以经威廉发给特许状(let-tersofmarque)的武装民船有交战员之身份,通称“海上乞丐”他们出没无常,也给独立军助威不少。不过他们肆无忌惮,有时趁火打劫,杀人掠货之际,不严格区分敌友。就历史发展而言,他们助长了荷兰人日后在海上的发展,而他们所表现“海上无骑士精神”的侵略性格也成为16、17世纪的一般风气。

从以上各种发展综合看来,新时代的趋向符合克拉克所说的“战争是一种国营事业”(Warbecameabusinessofthestate)。荷兰立国之后,没有更好的逻辑去支持她的存在,只好纵容此种趋向继续发展,而在其过程中表现出一种资本主义的性格。

荷兰共和国之立国可以说是发挥了自由的精神,但仍不能算作民主。而所谓的自由,也只是容许了社会上能说话的人物继续保全他们的权益,并不鼓励所有人各抒所见。在1600年前后,7个省的省议会约有代表2000人,称为“摄政阶级”(regentclass),是一切威权与财富之精萃,因之每一个城镇里的政治可能为极少的特殊阶级垄断,有些家族彼此照顾,他们的地方势力也等于世袭。

独立之初,全国的加尔文派只占1/10人口,至1619年后,已有未皈依此派的新教信徒不能在市政府里任职之规定。只是这种限制并未强制执行,随着时间之进展,其要求反更松懈。为此,有所谓控诉派(Re摸nstrants)及反控诉派(Contra-re摸nstrants)的争执。这两派同称为加尔文信徒,也同时有神学威权的支持。他们的争执在于对命定论的解释。前者要求对命定论不作过于严格的定法。有人批评他们根本不承认命定论。这时荷兰省(荷兰共和国内7省之一省)的权要,以奥登巴内佛(JohanVanOldenbarneveldt)为领袖,坚决提倡荷兰联邦,为一种邦联,权在各省,本身可以编组军队,军士效忠于本省。他在全国会议里有多数支持的力量,1609年与西班牙停战的协定12年,大部分应归功于奥登巴内佛。

他站在控诉派的一边,和他们的发言人接近,又把宗教问题与政治问题甚至宪法问题混在一起。控诉派站在人本主义的立场,把命定论解释得比较自由化,但因他们要求荷兰省政府的保护,又重启政权阐释教义之门,使政府有决定教义的权力。

【1】【2】【3】【4】【5】【6】【7】【8】【9】【10】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日常偷渡失败空赋倾城色(NP)风吹不进(1V2)失败者(np)星际入侵(np)魔头的命根 (双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