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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2/7)

【原文】

谅辅以祈雨

侠客带着人去见楚王,楚王十分兴。侠客说:“这是勇士的颅,应当用大汤锅来煮它。”楚王依照他的话去。男孩的煮了三天三夜,没有煮烂,面,瞪着睛,充满愤怒。侠客说:“这个小孩的煮不烂,希望大王亲自到汤锅边去察看,这样一定能够煮烂。”楚王就走到汤锅边上去看。侠客用宝剑向楚王的砍去,楚王的脑袋随即掉中。侠客也挥剑砍断自己的,他的也掉中。三颗人都煮得稀烂,无法分别是谁的人。于是,只好把那锅里的汤分成三份埋葬,所以统称为“三王墓”如今这墓在汝南郡北宜县境内。

东方朔酒消患

【注释】

②内省责己:反省自己,责备自己。

【原文】

肱:得力助手。

渤海郡太守史良和一个女相好,女许诺嫁给他,后来却没有兑现。史良生气了,把女杀死,砍下她的带回家,扔到灶下,说:“我要用火烧毀你。”女说:“使君,我和你相好,哪里想到会是这样!”后来史良梦见女说:“还给你东西。”他醒来看见他以前赠予女的香缨、金钗之类的东西。

东汉谅辅,字汉儒,是广汉郡新都人,他年轻时供职佐吏,为官清廉,浆不受。后来任从事,大小事情都办得妥当,郡县的人都钦佩他、敬重他。

当时夏天旱,太守在院中让太暴晒自己来求雨,还是没有下雨;谅辅以五官掾的去祷告山,他发誓说:“我谅辅为郡守的得

莫邪的儿名叫赤,等到他长大了,他就问母亲:“我的父亲在哪里?”他母亲说:“你父亲给楚王铸剑,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把他杀了。他离家时嘱咐我:‘告诉我儿门望着南山,看见一棵松树长在石上,宝剑就在那树的背上。’”于是儿门来,向南望,不见有山,只看见堂前有一松木檐,立在石砥上面。儿便用斧劈破松的背,得到了宝剑。他日思夜想,要向楚王报仇。

汉武帝东游,未函谷关,有长数丈,其状象,青而曜睛,四足,土,动而不徙。百官惊骇。东方朔乃请以酒之。之数十斛,而消。帝问其故。答曰:“此名为患,忧气之所生也。此必是秦之狱地,不然,则罪人徒作之所聚。夫酒忘忧,故能消之也。”帝曰:“吁!博①之士,至于此乎!”

见一棵松树长在石上,宝剑就在那树的背上。’”于是将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非常生气,叫人仔细察看,说:“宝剑共有两把,一把雄剑,一把雌剑,雌剑送来了,雄剑还没有送来。”楚王发怒了,立即杀死了将。

而语

汉武帝在东方巡游,还没有走函谷关,就有一个怪挡在路上。怪长好几丈,它的形状像一,青睛,珠闪耀,光彩夺目,四只脚伸地里,脚动而没有走开。随行的百官都到惊奇害怕。东方朔于是请求用酒来它。了它几十斛酒,这个怪就不见了。汉武帝问是什么缘故,东方朔回答:“这个怪名叫患,是忧郁之气所产生的。这个地方一定是秦朝的监狱,不然,就是犯罪人集中服劳役的场所。酒能忘忧,所以能用酒消除它。”汉武帝说:“啊!知识渊博的人,才有这样的本事呀!”

【注释】

①博:通晓众

【译文】

后汉,谅辅,字汉儒,广汉新都人,少给佐吏,浆,为从事,大小毕举,郡县敛手。时夏枯旱,太守自曝中,而雨不降;辅以五官掾祷山川,自誓曰:“辅为郡肱①,不能谏,纳忠,荐贤,退恶,和调百姓;至令天地否隔,万枯焦,百姓喁喁,无所控诉,咎尽在辅。今郡太守内省责己②,自曝中,使辅谢罪,为民祈福;诚恳到,未有彻,辅今敢自誓:若至日中无雨,请以无状。”乃积薪柴,将自焚焉。至日中时,山气转黑,起雷,雨大作,一郡沾。世以此称其至诚。

【译文】

【原文】

【译文】

楚王梦见一个男孩,两条眉之间宽一尺,说要报仇。楚王就悬赏千金捉拿他。男孩听到消息,急忙逃走,躲山,他一边走着一边悲哀地唱歌。有一个侠客遇见他,问他:“你年纪还小,为什么哭得这样悲伤呢?”男孩说:“我是将、莫邪的儿。楚王杀死了我的父亲,我要向他报仇!”侠客说:“听说楚王悬赏千金要你的脑袋,把你的宝剑和脑袋拿来,我为你报仇。”男孩说:“太好了!”他就割下自己的,两只手捧着和宝剑给侠客,地站立着。侠客说:“我不会辜负你。”于是男孩的尸才倒下去。

渤海太守史良,好一女,许嫁而不果,良怒,杀之,断其而归,投于灶下。曰“当令火葬。”语曰:“使君我相从,何图当尔!”后梦见曰:“还君。”觉而得昔所与香缨金钗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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