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伯国大农司空、皇子长兼行参军二大、二公长兼行参军皇子上、中、下将军皇子中大夫二率丞四品正从将军列曹行参军王、公国常侍厉武将军厉锋将军虎牙将军虎奋将军五品正从将军主簿、列曹行参军司州文学从第一品将军、开府长兼行参军员外将军
右从第八品
旷野将军横野将军子、男国郎中令太祝令诸署令六百石已上者
中黄门公主家令皇子典书令四门小学博士律博士校书郎二大、二公参军督护检校御史
以前上阶
王、公国侍郎侯、伯国中尉谒者太子三卿丞五品正从将军列曹行参军司空、皇子参军督护第二品将军、始蕃王长兼行参军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参军督护殿中司马督
右第九品
偏将军裨将军太子厩长监淮海津都尉诸局都尉皇子典祠令皇子学官令皇子典卫令王公国上中下将军王公国中大夫诸署令不满六百石者。
以前上阶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参军督护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长兼行参军太常、光禄、卫尉、领、护詹事功曹、五官治礼郎子、男国大农小黄门员外司马督
右从第九品
前世职次皆无从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别制也。
正始元年十一月,罢郡中正。
四年九月诏曰:“五校昔统营,位次于列卿,奉车都尉禁侍美官,显加通贵。世移时变,遂为冗职。既典名犹昔,宜有定员,并殿中二司马亦须有常数。今五校可各二十人,奉车都尉二十人,骑都尉六十人,殿中司马二百人,员外司马三百人。”
永平元年十二月,尚书令高肇,尚书仆射、清河王怿等奏置小学博士员三千人。
二年正月,尚书令高肇奏,都水台请依旧二使者,参军事、谒者并录事、令史亦随事更立。韶曰:“使者置二,可如所奏。其下属司,唯须充事耳,亦何劳多也。参军、录事并更置一,谒者加二,令史依旧。”肇又奏诸州谘议、记室、户曹、刑狱、田曹、水曹、集曹、士曹参军悉并省之。
四年七月,诏改宗子羽林为宗士,其本秩付尚书计其资集,叙从七已下、从八已上官。
正光元年七月,置左、右卫将军各二人。
十二月,罢诸州中正,郡县定姓族,后复。
孝昌二年十月,诏宗士、庶子二官各增二百人。置望士队四百人,取肺府之族有武艺者。
孝庄初,以尔朱荣有扶翼之功,拜柱国大将军,位在丞相上;又拜大丞相、天柱大将军,增佐吏。又以太尉、上党王天穆为太宰,增佐吏。
永安二年,各诏复置司直十人,视五品,隶廷尉,复治御史检劾事。
普泰初,以尔朱世隆为仪同三司,位次上公。又侍中、黄门、武卫将军,并增置六人。
永安已后,远近多事,置京畿大都督,复立州都督,俱总军人。
天平四年夏,罢六州都督,悉隶京畿,其京畿大都督仍不改焉。立府置佐。
旧制:有大将军,不置太尉;有丞相,不置司徒。自正光已后,天下多事,勋贤并轨,乃俱置之。
武定二年十一月,有司奏:“齐献武王勋高德重,礼绝群辟。昔霍光陵邑亦置长、丞主陵,今请置长一人,丞一人,录事一人,户曹史一人,禁备史一人,侍一人,皆降帝陵官品一等。其侍依旧。”诏“可”
七年三月,诏左右光禄大夫各置二人,金紫光禄大夫置四人,光禄大夫置四人,太中、中散各置六人。五月,又诏以四中郎将,世宗永平中权隶领军,今还属护军。
自古天子立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则以家与谥,官有世功,则有宦族,邑亦如之。姓则表其所由生,氏则记族所由出,其大略然也。至于或自所居,或以国号,或用官爵,或用事物,虽缘时不同,俱其义矣。魏氏本居朔壤,地远俗殊,赐姓命氏,其事不一,亦如长勺、尾氏、终葵之属也。初,安帝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至献帝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自后兼并他国,各有本部,部中别族,为内姓焉。年世稍久,互以改易,兴衰存灭,间有之矣,今举其可知者。
献帝以兄为纥骨氏,后改为胡氏。
次兄为普氏,后改为周氏。
次兄为拓拔氏,后改为长孙氏。
弟为达奚氏,后改为奚氏。
次弟为伊娄氏,后改为伊氏。
次弟为丘敦氏,后改为丘氏。
次弟为侯氏,后改为亥氏。
七族之兴,自此始也。
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后改为叔孙氏。
又命疏属曰车焜氏,后改为车氏。
凡与帝室为十姓,百世不通婚。太和以前,国之丧葬祠礼,非十族不得与也。高祖革之,各以职司从事。
神元皇帝时,余部诸姓内入者。
丘穆陵氏,后改为穆氏。
步六孤氏,后改为陆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