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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查公侯将相录究底(3/5)

!”

接着,他把派去暗中保护辛维正上官衙的堡丁不断报来的经过有条理地叙述着…

口口口

在岳阳府的公堂上。

岳阳知府端坐如仪,当衙役把“杀官重犯”辛维正解到时,如此大案,例必清场,不容百姓听讯。

可是,也许因为辛维正来自“金汤堡”与一般人不同,也可能是官方认为杀害朝廷命官乃“叛逆”大案,有意立威,大开公堂,只命衙役划地为界,摆出了“肃静”的铁牌,保持了公堂的一定范围,在界限之外,准百姓听讯。

因此,公堂外廊,人头拥挤,有水泄不通、人满为患之势。

却无人敢越铁牌界限一步。

那个年头,官大如天,官威之下,老百姓只有俯首听命,惟惟诺诺的份儿,根本不敢稍有反抗或异议。

大约因为“金汤堡”在岳阳人的心目中,充满了崇敬与神秘感觉;金鹏举在世时,又是地方巨富大户,善人土绅,身份特殊;现在,辛维正来自金汤堡,犯了“杀官”大案在百姓心目中,真是“造反”了,轻则杀头,重则诛连九族的事,那还得了,都想看看这个“杀官”重犯的面目。

难得知府大老爷如此恩典,准许百姓旁听侦讯,当然迅即哄动全城,当作天大的热闹了。

岳阳在当时为江南大州府之一,三湘重镇,知府衙门也是气象万千,公堂大逾亩许,外廊也占地很大,却是人挤入,连转身也难。

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敢于咳嗽,更说不到喧哗了。

知府升座后,循例由当值师爷吩咐下去,两排衙役,喊过“堂威”法杖拄地,一片肃杀气氛。

当案孔目一声:“人犯带到!”

带上刑具的辛维正被押上公案石阶之下。

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喝道:“抬起头来!”

辛维正本是严守师命,作忍气忍辱的打算,有啼笑皆非之感,这时,他不得不屈膝,心情反而平静下来。

闻声,他抬起了头。

知府呆了一下,刚说了一句:“好大胆的…”

他说不下去了。

为何?

凡是为父母官者,那个年头,问案讯刑之前,例必先问清人犯年龄、籍贯、姓氏等等,由师爷先一一记录,呈阅。

当正式问案时,主问官就是知府或知县。他们有不成文的惯例,多少都读过“洗冤录”

与“麻衣风鉴”之类,当要犯人抬起头来,就是先为犯人看相之意。

辛维正是以本来面目上堂的。他的英俊,他的气概,都是风姿超群,挺秀得使人刮目的。

如此端正容貌,英俊少年.会是杀人犯吗?

知府大人第一眼的概念,就否定了这一点。

因此,他那一句官腔“好大胆的凶徒…”也说不出口了。

一则,依照知府大人的经验,像辛维正这种满面正气,眸子清亮,毫无浮光及斜视的人,绝对不会是“杀人凶徒”何况是“杀官”大罪?

二则,凡是做官的人,都深知“为政不得罪于巨室”的老规矩。

“金汤堡”在岳阳,不论是那一任父母官的心目中,皆是既敬且畏。

敬的是金汤堡的主人豪富而正派,俨然“人望所归”

畏的是金汤堡是武林中名人,也是地方上的巨室,论财富,可使知府大人咋舌不已。

论权势,在法理上,当然有权管理,金汤堡也是士庶土著。

可是,在官府的心目中,金汤堡不管官府,已是最客气了,官府那里敢惹金汤堡?还敢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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