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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僧与何平(6/10)

地点:老坑。

目标:“大忽雷”雷马克。

派别:“封刀挂剑霹雳堂”雷家长老。

伤亡:死。

杀人兵器:送别刀。遭“旱天雷”炸着。

交手特点:二人相约恶斗。何平以二十九送三十七抽刀诀,在“惊神指”与火器夹攻中斩杀雷马克。

这是近日来何平的六场决战。

“阿耳伯”史诺把六份报告,上呈“下三滥”中枢:“德诗厅”

第六章“德诗厅”何富猛

何富猛是一个从不肯浪费:精神、精力、精液的人;他坐的姿势很有威势,但却喜欢摇脚和扪胡子。

当“阿耳伯”史诺把第六号档案呈递上“德诗厅”的时候,何富猛扪着灰白的须脚,说:“第七份该是战僧何签的了吧?”

阿耳伯答:“据我所知,何平已下战书,约了战僧大雪时在绝顶山天为峰决斗。”

何富猛点点头,好像很满意的样子,又像是不经意的问:

“从这六份杀人档案里,你可看出什么来了?”

“有。”

“说。”

“自从何平约战战僧之后,他每隔一段时候,便杀一敌,一敌比一敌更强。他这样做,无非是为了激起自己的杀心和杀志,壮大自己的信心与杀力,以俾在杀气至旺极盛之时,一举格杀战僧。”

“还有呢?”

“既然何平还须燃烧自己的杀意与斗志,可见他自己仍无十分把握可杀得了战僧。”

“有道理。何平确是在激励自己的斗志与杀势,而且他杀的人,都是向来与本门为敌的人。”

“是,所以,”阿耳伯的拳头紧了一紧,小心翼翼的说“何平似乎还是相当忠于本门的人,不过,他杀的敌人中,大多是他个人的死敌。”

何富猛没有马上接下去说话,小眼珠似在深陷而多赘肉的眼眶里端详了阿耳伯一阵,才说:“尽管他杀的人都不同,但杀人的绝招仍是一样。”

“是。”

“他使的是‘送别刀’,刀法是三十七抽廿九送。”

“你可看仔细了?”

“确实无误。他连杀六批人马,刀法相同。”

“那就是说,他把‘下三滥’的极品刀艺,已练到第二十一重了。以他的年纪火候,算是千年难遇。”

“是。”阿耳伯的指甲已陷入手心里,听别人称赞自己的仇敌,确需要极强的克制功夫“他确是不可多得的人材。”

“战僧的绝招是‘四十一抑五十七伏’,只怕也练到第二十三重了。他们两个,正是旗鼓相当,这场龙争虎斗,端是有意思得很。”

“是。”

“你在我面前,很压抑,而且,也很老实,一向以来,不敢在我面前说谎、进谗。”

“属下不敢。”

“其实如果你诌媚、挑拨、离间、搬弄,我一样看得出来。但你对我很忠心,这点我知道。所以,无论像何平还是战僧,这样的人材留在‘下三滥’,恐怕你不易能长久立足,而我,也难保会有一天…”语气拖长,不下断言。

阿耳伯马上就说:“那些跳梁小丑,能奈厅长何!他们连挽鞋都不配!”

何富猛笑了:“你这句话像是阿谀!不过,听来是蛮悦耳的。长江后狼覆前狼,一代新人杀旧人。你我不可不防。门主一向不轻易信人,罢黜扶植,用人手法天威难测,所以…”

何富猛用手指圈撩着他的胡髯末梢:“我要何平娶林晚笑,其实是下令他杀战僧;我要他杀了战僧,其实是让你升上来。他杀了战僧,又娶了林晚笑,必定成众矢之的,为人所妒。林晚笑这样好的女人应该由你来娶,由我来玩,这样好的女子你我都不能放过…这种事情,咱们一向合作无间、也合作愉快。”

阿耳伯垂手低首,恭恭敬敬的道:“是,是…”中指指甲,微“啪”一声,已经拗折掀翻了开来。何富猛这才正色道:“所以,不可留的、不能留的,应该除恶务尽、斩草除根,为了‘下三滥’的基业,还有我们和‘太平门’的合作大计,这些事,你就好好办的吧!”“是!”“阿耳伯”史诺明白“德诗厅”何富猛的意思:

无论是战僧还是何平,谁也不能让他们任一人活着。

世上本来就不可能人人活得长、活得好,但有人为了自己可以活得长一些、好一些,而不惜使别人活得少一些、更坏一些。

战僧与何平的火并,在所难免,但为了确实能使这两虎相斗,阿耳伯知道自己必须要“紧盯”一个人:

那就是林晚笑。

凭她和何平是江湖上“公认的一对璧人”的关系,以及与战僧“天涯知己相伴随”的交情,也只有她,有这个份量和力量,阻止得了这对武林中出自同一门同一派但身处不同道上的绝代双骄,他们那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决战。

所以“阿耳伯”史诺的任务就是要阻止她的阻止。

林晚笑曾经问过战僧。

战僧只磨刀,不语。

──他平时待她很温柔,但有关何平的事,他很沉默。

林晚笑劝过何平。

何平只微笑,仍是画他的画。

──他平时喜欢画梅,但这段日子他喜欢画蛇。

林晚笑决定不再劝说什么。

反正她知道他们在什么时候决斗、在什么地方进行。

绝顶山上有座天为峰。

天为峰上有座龙虎庙。

──战僧与何平,想必就在那儿决一死战。

她已下了决心:

她一定要阻止他们的决战。

她认为何平不该杀战僧,因为战僧是个在邪道中的好人。战僧为何平,敉平了不少敌人与阻力,何平不管为了什么理由,都不该杀战僧。战僧也不该杀何平,因为何平是“下三滥”中唯一的好人。何平曾在“何必有我”面前数度为战僧请命,而且曾向“德诗厅”、“焚琴楼”、“煮鹤亭”请求收回对战僧所下的决杀令;战僧杀谁都可以,决不该杀何平。

更重要的是,因为战僧与何平都是她的朋友。

好朋友。

她极喜欢战僧,她喜欢他连拿杯子、揩汗、穿鞋的时候,都有男子气概。

她寂寞,但战僧猛烈。

她喜欢跟战僧闯荡、闯祸、闯天下。

她喜欢战僧一副野渡无人舟自横、睥睨天下、我行我素的神态。

她关心战僧,希望他不那么孤独、那么猛烈、那么拣尽寒桠不肯栖。她希望他好、他越来越好、他比她活得更好。

她愿与何平度过今生今世。

她不希望这两人中,有任何一人死。

大寒那天,她雇人把她的杆桥抬上了绝顶山,然后她自己以莫大的意志,攀上天为峰,找到了龙虎庙。

龙虎庙因地处远僻,并不宏伟,加上上一任主圆寂之后,已无人留在庙里,庙宇年久失修,久无香火,蛛尘遍布。

林晚笑看到殿前有一口布满灰尘的香炉,还有一只尘封的大钟。

──庙虽小,钟炉却大。

该藏身在钟里,还是躲在香炉里好呢?

香炉有透风的铜盖。

(炉里是空的吧?)

她引颈往里张望──

突然,完全意外的,她看到香炉里有一张脸:

一双如酒壶般大耳、白发满头、皱纹满脸!

第七章天登绝顶我为峰

战僧是个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快意恩仇的人。

何平任侠,却能忍辱负重,且深藏不露。

史诺则不然:假如你不小心踢翻了他居室的花盆,他亦不会因此而去烧掉你的房子,而是索性把你的家,变成是他的。

这就是“阿耳伯”史诺。

不幸的,林晚笑却落在他手里。

她仍在香炉里。

香炉里还有另一个人。

“阿耳伯”史诺。

她已不能动弹、不能叫喊,阿耳伯正对她有所动作的时候,幸好有人来了。

──纵是这样,林晚笑也可以感觉到纵隔着衣物,仍能感觉到那“兽性的”异动。

不过,碍着大敌当前、办好大事再图尽情享乐,阿耳伯才没进一步进行她的轻薄。

这座破庙,平时是不会有人来的。

外面阳光甚好,苍山映雪,仍冷得沁人。

忽然阳光一黯,来的人未入庙门,已有一种虎啸的声势。

林晚笑熟悉这种声势。

那是一种威。

──一种男子气概。

来的果然是战僧。

他腰间悬着蚯蚓般的曲剑。

他的手始终搭在剑锷上。

他也始终愁眉不展、来回踱步、负手叹息。

──他是不安、难过、还是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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