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阑尾破裂了,哈,这对于其他可能步你后尘的人不是一个有力的警告吗!
我的阑尾没有破裂。我活了下来,不过元气大伤。一个人一年不同人交谈可以活下来。他可以乘自动汽车,可以在自动餐馆吃饭。可没有自动医生。我生平第一次感到受不了了。一个监狱犯人生病时还能看医生。我的罪行还不足以去蹲监狱,可是我病了没有医生替我治疗。这不公平。我诅咒发明了“隐身”这种刑罚的恶魔。我每天孤独地迎来凄凉的黎明,像鲁宾逊·克鲁梭在他的荒岛上一样孤独,而这里却是有着1200万人口的大城市啊!
我怎样才能尽述这扑朔迷离的几个月来我情绪的变化和我的许多行为呢?
有许多次“隐身”是一种快乐,一种享受,一种财富。在患妄想狂的时候,我对它己能够豁免于那些束缚普通人的条例之外而得意万分。
我偷窃。我到小商店去抢钱箱。店主吓得直打哆嗦,却不敢阻止我,害怕如果喊叫起来的话他本人也会判处隐身罪。不过,如果我知道政府会对所有这类损失进行补偿的话,我也许不会如此开心了。
我乱走乱闯。浴室己经不再吸引我了,不过我闯进其他不能随意进人的场所。我到旅馆里去,在走廊上走动,任意打开房门。多数房间是空的。一些房间里面有人。
我什么都能看到,像上帝那样。我己经是厚脸皮了,我对社会的蔑视更强烈了。
下雨的时候我站在空荡荡的马路上,对着四面八方高楼上隐约出现的面孔恶声叫骂:“谁稀罕。”
我嘲笑、做鬼脸,恶声叫骂。我想,这是孤独引起的一种精神错乱,我走进剧院,在过道上手舞足蹈。没有人向我发出抱怨。我额上的显眼标记告诉他们要自我克制;他们也只好忍气吞声。
我时而疯狂时而高兴,时而在“可见的”乡巴佬中趾高气扬,昂首阔步。周围向我投来的每一束目光都带着鄙视。这是疯了——-我供认不讳。一个人在被强制“隐身”几个月后的确很难平衡自己。
我能否把这称为妄想狂?恐伯还是称作狂郁症更确切。我昏昏沉沉,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昨天我可以对周围“可见的”傻瓜不屑一顾,今天就会顾影自铃。我会在街上无休无止地走动,穿过灯火闪耀的连拱廊,或是盯着公路上花花绿绿呼啸而过的漂流。连要饭的都不来找我。你知道吗,我们这个闪光的世纪里还有乞弓?我是直到被判“隐身”以后才知道的,因为自那以后我的长时间闲逛把我带到了贫民窟。在贫民区,这个社会的闪光外表荡然无存,人们看见脸像枯柴梗一样的老人在地上拖来拖去,苦苫乞讨几个铜子。
没有人向我讨钱。有一次一个瞎子走过来。
“看在上帝份上,”他喘息地说“帮助我从眼球库买一对新眼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