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爱,这种爱与他们相互之间的爱不同,也与他们对别人家孩子的爱不同。确实,有些父母亲很少或根本不爱自己的孩子;同样确实的是,有些女人对别人家的孩子的爱,与对自己家的孩子的爱,同样强烈。尽管如此,务实是明摆着的:父母之爱是正常人给予自己孩子,而不是任一别人的一种特殊情感,这一情感是我们的动物祖先的遗传物。在这方面,我认为弗洛伊德似乎没有充分考虑到性的生物因素,因为无论是谁,只要他视察了一头雌性动物如何对待其幼F,就会发现它对幼仔的行为,与对性关系上的雄性伙伴的行为截然两洋。这种差别也存在于人类之中,不过略有不同和不那么显著罢了。如果这种特殊的爱并不存在、那么家庭作为一种制度便会是无关乎幸福的了,因为只要把孩子交给专家抚养,就万事大吉了。然而现实地讲,只要身为父母者的本能不曾衰退,那么他们对孩子的这种特殊的爱,不仅对孩子,而且对他们本身都具有重大的价值。对孩子而言,父母慈爱的价值在于它比任何别的情感都更加可靠和值得信赖。朋友爱你是看中了你的优点,情人爱你是看中了你的魅力,假如优点和魅力不再存在,朋友和情人也许会悄然离去。但在患难中,父母都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人,不管是在病中,还是在蒙受耻辱时,如果他们的确是好的父母亲的话,他们就会仍然本能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当别人称赞我们,我们会感到高兴,但大多数的人这时内心会有一种并不可靠的感觉。父母爱我们,是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孩子,这是无法改变的节实,因而我们感到他们比谁都值得信赖。在顺境当中,这也许无关紧要;但在逆境中,它就会是一种无可替代的安慰和庇护。
在所有的人类交往关系中,确保某一团体的幸福是较为容易的,但要确保每个人的幸福则极为困难。狱卒可能以看守囚犯为乐;雇主也许以威胁雇员为乐;统治者往往以压制臣民为乐;而古板的父亲可能会以棍棒教子为乐。不过,这都是单方面的快乐;在另一方,这是难以接受的。我们感到这些单方面的快乐不会令人满意,因而相信真正好的人际关系应该使双方都感到满意。这特别适用于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双方满意的结果只能是,父母从孩子身上获得比过去更多的快乐,孩子在父母那儿受的罪也比以往的少。找不认为真有什么理由,认为父母不该从孩子身上获得比过去更多的快乐,虽然现在的确如此。我也不认为有什么理由,认为父母不该为孩子增添更多的幸福。但正如现代社会所追求的所有平等关系一样,这需要某种相当的敏感和温柔,以及对他人个性人格的相当的尊重。凡此种种,却不为日常生活的好斗性所倡导。让我们考虑身为父母的幸福,首先从其生物本质上考虑,其次考虑当父母以尊重他人人格的平等态度对待自己的孩子时,所能获得的快乐。
身为父母之幸福的最初根源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存在着一种自身肉体的某部分获得了新的外表的感觉,这使生命能在其他部分灭亡之后延续下去,而这部分又反过来以相同的方式赋予其部分肉体以另一种外表,这样就确保了血脉的永生。另一方面是权力欲和柔情心的混合使新的生命无依无靠,于是父母便有满足他的需求的冲动,这种冲动不仅满足了父母对孩子的本能的爱,也满足了父母的权力欲。只要你认为婴儿还需要照顾,那么你对他的爱便不是无私的,因为这种爱只不过源于对自身脆弱天性的保护。但在很早的阶段,父母亲的权力欲与孩子自身的各种欲望之间就开始了冲突,因为尽管摆布孩子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天经地义的,但如果孩子能尽早学会独立自主,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这件好事却会使那些迷恋自身权力欲的父母深感不快。有些做父母的,从来不知道会发生这种冲突,一旦冲突发生,他们的情绪便会大受影响。在他们看来,这种冲突使身为父母的幸福荡然无存。他们对孩子关怀备至,之后又因发现孩子变得完全不合自己的期望而义愤填膺。他们希望他成为一名军人,而他偏偏成了一位和平的鼓吹者;或者象托尔斯泰那样,他的父母常希望他成为一个和平使者,他却参加了黑色百人团。然而苦恼并非完全来自后来的发展。如果你去喂一个已经会自己动手的小孩,那么你就将权力欲的满足置于小孩的幸福之上了,虽然你本意是想减少他的麻烦。如果你使他清晰地认识到危险,那么这多半是由于你想他一直仰仗你。如果你向他直截表示自己的情感并期图回报,那么你是想用情感去控制他。父母的占有欲会使孩子走上五花八门的歧路,除非他们十分小心或者心地纯洁。如今的父母,对这一危险了然于心,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