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截住了下半句。
“——门路越多越好?”她又笑了一下“好,改天见!”
他没还出话来。说不出来的他要怎样恨这个女人,她的话永远带着刺儿;为什么一个女的会这样讨厌呢!他猛的唾了一口吐沫,象一出门遇上个尼姑似的那么丧气。
她的讨厌还不止于说话难听,一遇上她,他就马上想用另一种眼光去从新估量丽琳的价值。在这个时候,他能很冷酷的去评断,而觉得丽琳象条毒蛇似的缠上了他身上。自然,过一会儿,他又去找那条毒蛇,而把振华忘掉。可是,他不能完全放心了,他总想找出些丽琳的毛病来,不为别的,仿佛专为对得起良心。振华使他难堪,不安,惭愧,迷乱。他找不到丽琳的毛病,因为不敢去找,找到了又怎样呢?莫若随遇而安。可是,可是,振华的形影老在他心里闹鬼;他没法处置丽琳,只好越来越恨振华了。
愿意知道而不敢寻问的是这么一点事:丽琳是个又聪明又笨的女孩子。正象个目不识丁而很会摆棋打牌的人,她的聪明都用在了生命的休息室中。在读书的时候,她就会跳舞,打扮,演戏!出风头,闹脾气,当皇后。她的钱足以帮助她把这些作到好处。在功课上,她很笨。在高小,初中,高中,她都极勉强的能毕业;与其说她能毕业,还不如说学校不好意思不送个人情。她很想入大学,可是考不上。她并不希望上大学去用功,而是给自己预备个资格,好能嫁个留学生之类的男人。钱,她家里有;富商们,她已看腻了;所以愿意要个留学生,或是有名的文艺家什么的。她的那点教育仅仅供给了她这么一点虚荣心。
除了这点教育,她的招数与知识十之八九得自电影与伤感的小说。她认为端着肩膀向男人们企扈最合规矩,一见面就互道爱慕最摩登;她的生活是一种游戏,而要从游戏中找到最动心的最高尚的快乐与荣誉;所作的都顶容易,低级;所要获得的都顶高尚,光荣。象夏天的一朵草花,她只有颜色而无香味。
这些,已足使她作个摩登的林黛玉,穿着高跟鞋一天到晚琢磨着恋爱的好梦。在高小的时候,她已经有许多同性的爱人,彼此搂抱着吃口香糖。到了中学,她已会暗地里写情书,信写得很坏,可是信纸顶讲究。富家出情种,这并不能完全怪她。可是,她并不象林黛玉那样讲情,她所想到的便要实地的尝试,把梦想的都要用手指去摸到。杨老太太时常叫来妓女给捶腰,丽琳有机会去打听些个实际的问题。所以,她的梦不完全是玫瑰色的幻想,而是一种压迫,因压迫而想去冒险。她不是浪漫诗人心中的白衣少女,她要一些真切的快乐。闻着自己身上的巴黎香水与香粉味儿,她静静的,又急躁的,期待着一些什么粗暴的袭击,象旱天的草花等着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