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儿的气候养病。”
“你到这种气候里来不怕冒险么?”
“怕?”
他重复马丁这话并不特别着重,但马丁看出那张苦行僧式的脸上标明了并无畏惧。说那话时他眼睛咪细得像鹰隼一样,鹰钩鼻子鼻翼张开,带着蔑视、自信。咄咄逼人的神态,马丁一见,几乎连大气也不敢出。气派,马丁在心里评价;一见他那样子自己的血液也沸腾了。他大声引用了两句诗;——
“‘尽管遭到无常的棍棒的打击,
我的头并未低下,虽然鲜血淋漓。’①”——
①此句见亭雷的代表作,民谣体诗I女ictus。
“你喜欢读亨雷;”布里森登说,他的表情立刻变得宽厚慈祥,和蔼可亲了。“当然,我对你不会期望别的。啊,亨雷!勇敢的英雄!他在同时代凑韵的人——在杂志上凑韵的人当中崭露头角,有如站在一群阉人中的格斗士。”
“你不喜欢杂志介马丁温和地责难他。
“你喜欢么?”回答气势汹汹而且武断,吓了他一跳。
“我——我写东西,或者说试着给杂志写点东西。”马丁犹豫着回答。
“那还好,”口气缓和了些“你试着写过,但是没有成功。我尊重也佩服你的失败。我知道你写的东西。我半睁一只眼也能看见。它们被关在杂志大门之外了,其中有一个因素,就是内容。你那种特别的商品杂志是无法派用场的。它们要的是没盐没味、无病呻吟的东西,无知道,那些东西它们能弄到,可不是从你那儿。”
“我写的也不过是下锅之作。”马丁辩解说。
“相反,”布里森登住了嘴,不客气地打量了一眼马丁那明显的贫穷。从旧领带到锯齿状的衣领,到磨光了的外衣肘部,再到有一处已经绽线的袖日,到未了又细细打量了一下马丁那凹陷的双颊。“相反,下锅之作你是写不出来的。它大高,你永远望尘莫及。你看,老兄,我只须说请你吃饭,你准会生气!”
马丁脸上发起烧来,只觉得血往上涌。布里森登胜利地哈哈大笑。
“肚子吃饱了的人是不会因为这种邀请生气的。”那是他的结论。
“你是个魔鬼!”马丁气冲冲地叫了起来。
“我毕竟没有请你吃饭。”
“你怕是不敢。”
“啊,这我倒还不知道。我现在就请你好了。”
布里森登说话时半欠起了身子,好像打算马上去餐厅。
马丁捏紧了拳头,太阳穴里血液腾腾地乱跳。
“哇噻!活嚼了!活嚼了!”布里森登学着当地一个有名的吹捧吃蛇表演的牛皮匠大叫起来。
“我可真能把你活嚼了!”马丁说,回报的眼光也不客气,他打量着对手那病怄诉的身子。
“只不过是因为我不够资格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