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插在两腿之间,或者干脆放在靠墙随手可拿的地方。歇佛逊家的人,也是这样的架势。布讲的道,说的没有什么意思全是兄弟般的爱这类叫人听了恶心的话,可是人家一个个都说布道布得好,回家的途中说个不停,大谈什么信仰啦,积德啦,普济众生啦,前世注定的天命啦,等等,让我说也说不清还有些什么。一言蔽之,在我看来,这可是我一生中最难熬的星期天啦。
吃过午饭以后半个小时,大家都在打瞌睡,有坐在椅子上的,有在卧室里的,总之,气氛好沉闷。勃克带着一条狗在草地上大模大样在日光下躺着,睡得挺香。我朝我们那间卧室走去,心想不妨睡个午觉。我见到苏菲亚小姐站在卧室的门前。她的卧室就紧挨在我们那一间的隔壁。她把我带进她的房间,轻轻把门插上,问我喜欢不喜欢她,我说喜欢,她问我愿不愿替她做件事,并且不告诉别人,我说我愿意。她便说,她把她的《圣经》忘了拿回来了,是放在教堂里的桌子上了,这桌子在另外两本书的中间。她问我能不能悄然不响地溜出去,到那边把书给她拿回来,并且对任何人也不说。我说可以,于是我很快地走出了家门,走到大路上。教堂里没有什么人,也许除了一两头猪吧。因为教堂门上没有上锁,猪在夏天喜欢上了木条铺的地板图个凉快。你要是留心注意的话,就可以知道大多数的人总是必须去的时候才上教堂,可是猪呢,便不一样了。
我自己估摸,总是出了什么事吧一个姑娘家对一本《圣经》这么亲,这不大自然。于是我把书在手里抖了一抖,一小片纸掉了下来,上面写着"两点半"。我在书中到处浏览。打寻,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找到。这意味着什么,我也弄不清,于是我把它放回书里。我回了家,上了楼,苏菲亚小姐正在门口等着我。她把我一把拉了进去,关上了门,然后在《圣经》里找,终于找到了那小片纸。她看了上面写的,就显得异常高兴。在我没有防备的时候抱往我的腰,紧紧地搂了搂,还说我是世上最善良的孩子,还要我不跟任何人说。一时间,她满脸红通通的,眼睛闪着亮光,看起来可真是绝色美人。我倒是吃了一惊。不过,我喘过气来,便问她纸片是怎么回事,她问我看了没有,我说没有,她问认得不认得写的字。我告诉她,"不,只认得印刷字体。"她说,这片纸只是起个书签的作用,没有别的意思。就说,我可以走了,可以玩去了。
我步行到了河边,把这件事捉摸了一番。少许便注意到我那个黑奴跟在我的后面。我们走到了后面那间屋子里的人看不到我们身影的地方,他往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走过来说:
"左(乔)治少爷,你如走到下边泥水塘那里去,顺着我指的方向望去,会看到那么一大堆黑水蛇。"
我想,这好奇怪啊,他昨天也这么说过啊。按理他应该知道人家不会那么喜欢黑水蛇,不会到处去寻找啊。他到底是哪门子意思呢?我说
"好吧,你到底走吧。"
我跟在后面有一英里多路,他就趟着泥水塘,泥水没到膝盖骨,又走了一会,我们就走到了一小片平地,地势干燥,密密长满了大树。树丛和藤蔓。他说:
"左(乔)治少爷,你往前走,只要几步远,就能看见黑水蛇了。我以前看过,不想再看下去了。"
随后,他沿着泥水走开了,不大一会儿,树木把他给遮住,看不见他人影了。我摸索着往里走,到了一小块开阔地段,才只象一间厨房那么大,四周全是青藤,有一个人正在那里睡着了天啊,这正是我的老杰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