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风光。她的画象浮光掠影,不踏实,但是具有一种花枝招展的美,甚至某种不经意的情趣。有一张画我很中意,告诉她我要买,因为我认为这样会使她高兴。这张画我记不起是叫《林中荫道》,还是叫《白围巾》,而且事后检阅,到今天还说不出来。我问了价钱,要价也很合理,所以说我要买下它。
“你是个宝,”她叫。“我的第一笔交易。当然你在展览会开过后才能拿到,可是,我要叫他们在报上登出来,说你买了它。反正一点点宣传对你是没有妨碍的。
我很高兴你挑了这一张,我认为这是我的一张得意之作。”她拿起一面镜子,从镜子里端详这张画。“很有情调,”她说,眼睛眯了起来。“没有人能否认这一点。
这些绿颜色——多么浓郁,然而又多么娇嫩!还有中间这点白颜色,确是神来之笔;它把整个画面统一起来了,它有特色。这是才气的表现,毫无疑问,真正的才气。”
我看出她在通往职业画家的路上已经迈出老远了。
“现在,我的小宝贝,我们谈得够长了,我得重新工作起来。”
“我也得走了,”我说。
“顺带问一句,那个可怜的拉里还住在印第安人中间吗?”
她提到上帝自己国家[注]的居民时,一向习惯于用这种鄙薄口气。
“据我知道,还在那里。”
“以他那样温和可爱的人,日子一定很不好过。如果那些电影使人信得过的话,有那许许多多的匪帮、牛仔和墨西哥人,那边的生活肯定是使人受不了的。并不是说那些牛仔没有一种吸引力,使你想起什么来。噢啦啦。可是看上去一个人在纽约街上行走,口袋里如果不带一支手枪的话,那将是极端危险的。”
她送我到门口,并且吻了我的两颗。
“我们曾经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日后多想想我。”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