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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第13章-德里斯科尔一家(2/5)

① 豪华的酒家:英俚称卖杜松酒的小酒店为“豪华的酒家”或“金”。杜松酒的英语译音为“金”,在我国称“金酒”。是烈酒。

我心想,这就证明我父母是住在乡下,也许我们很快就要离开狭窄的街在田野上奔驰了。

“嘬嘬,嘬嘬!”我们的向导又发了这个声音。

① 在原文中这段话较费解。这是作者描写的雷米当时的心理。雷米年幼无知,当时又在极度慌张迷惑的心理状态中,他先把贝司纳尔格林这个地名拆开来理解,成了贝司纳尔树林或贝司纳尔草地;现在他在自我安中把英吉利这个词法文“昂格勒坦尔”一词拆开来,法文称英国为“昂格勒坦尔”(这里是中文谐音),这个词的前半“昂格勒”(谐音,下同),在法文中作“角”或“隅”的意思讲,因而可作“一小块地方”去理解;这个词的后半“坦尔”,在法文中为“土地”,因而可作石和泥土去理解。把两分加在一起,成了石和泥土的一角,或泥土和石的一隅之地。于是,雷米认为英国比敦大不了多少,敦基本上就是英国;无论是英国还是敦,无非都是石和泥土的城市。作者这样描写,是表明孩式的无知和孩式的思想混

① 原文是英文“贼”字,译文是谐音。

我们和他一起走了这间“豪华的酒店”。我们刚才还认为这里是个穷人区,其实是大错特错了。店堂里到都是镜

一场对话,或者说一场争论开始了。西亚对我说,照他的理解,我们的车夫不愿意再向更远的地方走去了,因为他不认识路;车夫要求向导给他指去贝司纳尔格林的方向,而向导的回答还是“我不知这个贼窝在什么地方”。现在“贼”这个英文字,连我也听得一清二楚了。

争吵继续通过小窗孔行下去,车夫和向导彼此都以同等程度的火气从这个不大的窟窿里向对方送去有来有往的责问和反驳。

然而没有任何显示乡村就要现的迹象,但这也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英国本来就是一个叫作敦的污泥和石的城市①。谁说不是呢,现在污泥溅满了我们的车,一块块黑泥一直溅到我们上;一恶臭的气味从四面八方把我笼罩起来也已经有很长时间了;这一切都表明我们是在一个肮脏的城区,很可能这是到达贝司纳尔格林草地的最后一个区。但我又到我们好象在原地转悠,车夫还不时放慢速度,似乎连他也不清到了什么地方。果然,他一下把车停了下来,我们车上的小窗孔打开了。

② 原文为刺柏酒,在译文中为了和金酒统一,改泽为杜松酒。

最后,向导把车钱付给了嘀嘀咕咕的车夫,他下卡普,又一次对我们发“嘬嘬”的示意声,很明显,该到我们下车了。

于是我让西亚问向导,我们是否很快就要到家了,西亚的回答是令人失望的。他说格莱斯和伽雷事务所的办事员讲,他从未到过这个贼窝。也许是西亚错了,他没有听懂人家的回答。不过西亚持说,办事员用的那个英文字“西埃夫”①,法语的意思正好是“小偷”;他认为这是不用怀疑的,他决没有错。我一时真有些困惑不解,心里想:向导这样害怕小偷,那正好说明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乡下。“格林”这个字是在“贝司纳尔”的后面,正好符合那里有着一片树林或草地。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西亚。一个向导害怕小偷,使我到非常可笑,没有过城的人有多蠢!

但是,我认为他们指的并不是贝司纳尔格林区。

我和西亚手拉着手。当我想到很快就要见到我父母的时候,我把他的手的,我到有必要对他说明;我现在是、而且永远是他的朋友。

我们在雾中来到一条满是泥浆的街,有一间灯火辉煌的店铺,里面的瓦斯灯的灯光,通过镜、镀金皿和多棱玻璃砖酒瓶的反,透过雾障,一直照到街上沟旁的潭里。这是一家小酒店,但是为了让它面些,可以象英国人那样叫它“豪华的酒家”①,也可以简单一叫它“金”,也就是说,这是一家卖杜松酒②的酒店。当然,它也卖其他各烧酒;只要是烧酒,杜松酒也一样,都离不开以粮或甜菜为原料的酒

我们不但没有到乡下去,反而走了更狭窄的小街,我们听到了火车尖厉的鸣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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