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能把自己说服了,他等着瓦季姆回答,大约等了一分钟没有下文,便放他走了。瓦季姆似乎还明白了一点:整个莫斯科的这一研究所都围绕着这个问题踏步不前,而他一个人在阿尔泰山区的石砾中跋涉考察。
暂时也不可能指望得到更好的结果!目前正需要埋头工作!
可是现在又不得不住进医院…还得把真情告诉妈妈。他本来可以去新切尔卡斯克,但他喜欢这个地方,加上这里高他的山区较近。
在莫斯科,他不只是了解了水和矿五的情况。他还了解到,得了黑色素细胞瘤的患者无一幸免:活上一年的很少,通常只能活8个月。
正像以接近于光的速度在运转的物体一样,他的时间和他的质量现在已变得与别的物体、别的人不同:时间更浓缩了,质量更具穿透力了。岁月对他来说已压缩成几周,几天则编成几分钟。他一生总是抓紧时间,但只是现在他才真正开始匆忙起来。连傻瓜度过60年的安稳日子,也能在科学方面成为一个博士。可他还不到27岁,能有多少成就呢?
对岁相当于莱蒙托夫的一生。莱蒙托夫当年也是不愿意死的。(瓦季姆知道自己多少有点儿像莱蒙托夫:同样是个子不高,头发漆黑,手小腰细,只是没有胡鬓。燃而,他把自己铭刻在我们的记忆中——不是让我们记上100年,而是永远记着!
死神已经和他并排躺在同一张床上,面对这只扭动着黑色身子、抽打着尾巴的豹子,瓦季姆作为一个理智的人,应当找到一种如何与它为邻共处的方式。如果说还剩下几个月的话,那么怎样去卓有成效地度过这段时间呢?他应当把死亡作为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突如其来的新因素来对待。经过这样的分析,他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开始跟它习惯了,甚至也不见外了。
最不正确的思路是一切从失去了什么出发,比方说:要是他能长寿,该有多么幸福,可以到哪些地方去,可以得到些什么。正确的态度是承认统计数据:总是有些人年轻时就死的。然而年轻时死去的人在人们的记忆中所留下的印象永远是年轻的。临死前所迸发出来的火花会永不熄灭。瓦季姆通过最近几个星期的沉思,悟出了一个重要的、乍看起来有点荒诞的道理:天才比庸才较为容易理解和接受死亡。可事实上,天才之死比庸才之死所失去的东西多得多!庸才非长寿而决不会满足。
当然,这样去想也是令人神往的:只要能坚持那么3年4年,在我们这个科技全面蓬勃发展、各种发明创造层出不穷的时代,是一定能够找到对付黑色素细胞瘤的有效药物的。但瓦季姆决定排除延长生命这种幻想,不去幻想痊愈,哪怕夜里也不在这毫无意义的念头上浪费时间,而是咬紧牙关,努力工作,在自己身后给人们留下新的找矿方法。
他希望以此来补偿自己的夭折,可以死而无憾。
是的,26年来,他体验到最充实、最丰满和最和谐的感觉,莫过于使时间过得有益这样一种感觉。正应该这样,把最后几个月的时间也最合理地度过。
瓦季姆正是怀着这样的工作热情,夹着好几本书走进病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