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会,也许这已是街头常景了。此刻我数“一二三”挺剃刀咔咔咔直刺,不是刺面孔、眼睛,而是刺乔治的挥刀之手。小兄弟呀,他松手了。一点没错,他把弹簧刀当啷丢到冻得硬邦邦的人行道上。剃刀刮到了手指,路灯下,他看到了血滴冒出,红红的扩展开来。“来呀,”是我在起头,因为彼得规劝丁姆不要把链子解开,丁姆听从了。“来呀,丁姆,你我来一场,怎么样?”丁姆一声“啊啊啊咳”就像发疯的大野兽,神速地从腰间甩出链子,如蛇一样舞动,令人不得不佩服。我的正确套路是如蛙跳一般放低身体,以保护面孔和眼睛,我这么一来,可怜的丁姆就有点吃惊,因为他惯用直线正面的啪啪啪。我承认,他在我背上狠狠唿哨了一下,火辣辣地疼痛,但这个痛感唤起了我,要决定性地快速冲击,把丁姆了结掉。我挺起剃刀直刺他穿紧身裤的左腿,割破两寸长的布料,拉出一点点鲜血,令丁姆暴跳如雷,正当他像小狗一样嗥嗥嗥直叫的时候,我尝试了对付乔治的同样套路,孤注一掷…上、穿、刺,我感到剃刀刺人丁姆手腕肉中足够的深,他就扔掉了蛇行的链子,像小孩子一样哭开了。接着他一边嗥叫,一边想喝掉手腕上的鲜血,大多了喝不完,嘟噜嘟噜嘟噜,红血血就像喷泉一样好看,但流得不久,我说:
“对啦,哥们,现在真相大白了。对吧,彼得?”
“我什么也没说过的,”彼得说。“我一句话没说。看,丁姆快流血流死了。”
“不可能,”我说。“一个人只能死一次。丁姆出生前就死了,那红红血很快会止住的。”没有刺中主动脉,丁姆嗥叫呻吟着,我从自己口袋掏出于净手帕,包扎在可怜的垂死的丁姆的手上,正如我说的,果然止血了,这下他们知道谁是老大了吧,绵羊们,我心想。
在“纽约公爵”的雅室,没多久就把两个伤兵安抚好了,大杯的白兰地(用他们自己的叶子买的,我的钱都给了老爸),再加手帕蘸水一擦就解决了。昨晚我们善待过的老太大又在那里了,没完没了地喊“谢谢小伙子们”“上帝保佑你们,孩子们”但我们并没有重复做善事。彼得问:“玩什么花样呢,姑娘们?”为她们叫了黑啤,他口袋里似乎花票子不少,所以她们更加响亮地喊“上帝保佑你们众人”“我们绝不把你们捅出去的,孩子们”“天底下顶好的小伙子,你们就是的”我终于向乔治开口:
“现在我们已经回复原状了,对吧?跟从前一样,统统忘记,好吗?”
“好好好,”乔治说。但丁姆还显得晕头转向,他甚至说:“我原本可以逮住那大杂种的,看,用链子,只是有人挡着罢了,”好像他不是跟我打,而是跟其他什么人打。我说:
“呃,乔治仔,你刚才打算怎么样?”
“咳,”乔治说“今晚算了。今天请不要考虑吧。”
“你是强壮的大个子了,”我说“我们大家一样。我们不是小孩子了,是不是,乔治仔?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我原本可以好端端用链子勾他眼睛,”丁姆说。老太太们还在念叨“谢谢小伙子”
“喏,是这么一所房子,”乔治说。“门外有两盏路灯的。名字傻乎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