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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7/10)

,激狼拍天,让你在销尽魂魄之后遭受灭顶之灾。我想我应该去试试,以便证明自己是个迥异凡品的雄种。可又一想,我干吗要可怜巴巴敲开一个单身女人的宿舍门,去向女人的孤独乞求爱的施舍呢?那爱对她来说大概是多余的,如同一个女富翁把自己堆积在床头床脚的珠宝随便赏给每一个钟情于她并能带给她快意的男人。可那珠宝对这个男人并没有用处。他决不会挂在脖子上、戴在手腕上向世人夸耀他的富足。他一定会把它变成钱去改善一日三餐不见肉的清寒生活。或者,他会把它当作爱情的信物送给一个贫穷却漂亮的姑娘,好让她以身相许终生陪伴。施舍的爱虚伪而浮夸,它无法证明一个男人贪得无厌的占有欲和征服力。所以,经过一番思考,我决定不去叩响那个单身女人的残破的门,尽管那门因渴望爱情到来而昼夜半掩着。我想我是男子汉,是男子汉就该回归人群,光天之下血染女人的风采。世界上哪儿的人群密集?巴黎伦敦纽约东京?还是电视新闻中常常唠叨的那个贝鲁特那个柬埔寨那个菲律宾那个莫斯科?可惜我不能出国,我没有国外的经济担保,没有四万元人民币去黑市买一张不知真假的护照,国家也不会公费派我出国留学或者去做一个穷酸臭摆的访问学者。

说真的,一想这些我就来气。不平则鸣,不公则喊,不顺心则骂娘,不理解则悲伤。不满足我,我就要揭露,就像我对女人的态度:如果她放肆地挑逗了我,最终又狗胆包天地拒绝了我,我就会向全国人民公布:她是个以女色来刺探男人隐情的国际间谍。在她的履历表上,每一秒钟,她都在充当婊子角色。我的愤怒情有可原,因为事实本来如此。

尤其在我们这个简朴狭窄的西部城市。这里物价相对稳定,男人相对守法,女人相对保守,娼妓相对要少,嫖客相对要乖,没有艾滋病之虑,没有泛滥吸毒的担忧,没有震惊世界的抢银行歹徒,没有劫机犯逃往宝岛,只有惊人的平静落后和惊人的猿人意识。

我严肃认真地思索这些问题,又不断把眼光投向那些过路的女人。不觉间我发现我已来到这块阵地最热闹的地方西门口。

这里是古城墙的西边门户。但现在,城墙和城门都已经片瓦不存了,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片开阔的商业区。昨天夜里,就在路中央辉辉煌煌的二十四部灯下,两个强奸犯正欲血染一个看不出年事高低的女人。那女人赤身裸体舞动四肢拼命挣扎,像个疯狂的迪斯科舞星,闪烁出一片肉色的亮光。而黑色的强奸犯一左一右,就像两个扭曲变形的伴舞,在一个偌大的舞台上时而跑动时而鹄立,做出种种性的挑逗。满街的女人围过去,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那么多男人潮水般围过去,我也呼啸着围过去。但我和所有人围过去的目的并不是要阻拦这场罪恶的发生,而是带着一种观戏的体验和观戏的狂喜,想挤到第一排看清楚演员的面孔姿影,看清楚每一个真实细微的动作,并准备为他们一招一式的绝妙表演送去声嘶力竭的喝彩。

最动人的一幕就要开始。女人仰躺在地。两个强奸犯你推我搡地互相争执优先权。我甩动肩膀,挤开所有遮挡我的人,终于站到了第一排。接下来我看到了什么?看到了如同我和妻子、和红红的那种爱情把戏?我那一贯忽视着男人的眼光很自然地投向女人的脸庞和躯体。顿时我妒火中烧。因为那女人漂亮如画、美丽如仙,酷似新时期挂历上的那种风月女子、甜润姑娘、情幽幽愁兮兮的古典少妇。对她肆行无忌的应该是我而不是他们。我大喝一声住手,就要扑过去,干一番救人于苦难的英雄壮举,却被围观的人紧紧撕住。他们问我为什么要如此激动,莫非与那不要脸的下贱女人有情场瓜葛?我说我曾是军人,是正义的化身。现在,我又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个骑士。我的天职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正说着,一个光屁股男人已经趴在了那女人身上。女人费力地朝上弯着脖子,翘头直勾勾望我。我大吃一惊,发现她竟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正在承受歹徒的蹂躏。我大打出手。先打散了那些幸灾乐祸的鸟男鸟女,再过去将两个强奸犯用刀一一捅死。殷红的血流了一地。妻子投身于我的怀抱嘤嘤而泣。我的脚和她的脚插在血泊之中。红色的泡沫汩汩冒起。强奸犯腥臭的血液通过我的脚心、通过我的两腿横贯周身。我通体憋胀,满脸鼓起一个个血包。我感到那血就要从我的七窍中喷涌而出。我恐怖地丢下妻子扭身就跑。妻子随我而来,在大街上赤条条狂奔,一声比一声凄厉地喊着我的名字。我不能停下,因为我体内已经有了强奸犯的血液。这血液完善着一个人的性力的疯狂,它驱动我去寻找强奸的对象。我找不到,只好返身,在一道高耸的家用电器广告牌下强奸我的妻子。可妻子没有反抗,这使我索然无味,带着憾恨,草草了事、匆匆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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