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带着他的大电筒,很容易到了出事地点。在一所公寓外面聚集了一大群人。一个黑人妇女对奈里说:“里面有一个男人用小刀子杀一个小姑娘。”
奈里进了过道,过道那头有一家房门是开着的,室内灯光倾泻出来。他听到有人在里面呻吟,他一面调整手电筒的光束,一面顺过道走去,进了那个开着的房门。
他差点被躺在地上的两个人绊倒。那两个,一个是二十五岁左右的黑人妇女,另一个是不满十二岁的黑人小姑娘。两个人的脸上、身上都给刮脸刀片划得到处是伤,全身是血。在起居室里,奈里看准了凶手,奈里很了解他。
凶手名叫瓦克斯·贝恩思,是个臭名远扬的、拉皮条的、贩卖毒品的,巧取豪夺的能手。由于吸毒过多,他的眼睛像是要暴出来似的;他手里拿着带血的刀子晃动着。两周前,奈里逮捕过他,就是因为他在大街上严重打伤了一个黑人妓女。当时贝恩思曾对奈里说:
“嘿,小伙子,这不关你事。”
而奈里的伙伴也曾说过,黑人要是想互相切成肉片,那就随他们的便吧,但是奈里还是把贝恩思抓到警察局去了。不过,在第二天,贝恩思被保出去了。
奈里一向不那么喜欢黑人,而在哈莱姆地区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他更不喜欢黑人了,他们大都一方面吸毒或纵酒,另一方面却让自己的老婆去干活或卖淫。他对这些杂种很反感。而贝恩思公然犯法使他大力恼火;给刮脸刀片划得遍体鳞伤的小姑娘的惨相也使他恶心。于是,他冷静地决定,不必抓贝恩思。
但是,见证人早已跟在他后面进了公寓大楼,住在这栋楼房里的几个人也来了,他的那个伙伴下了巡逻汽车也来了。
奈里喝令贝恩思说:“放下刀子,你被逮捕了。”
贝恩思大笑起来:“小伙子,你要逮捕我,得用枪才行。”
说着,他把刀子高高举起。
“说不定你想要这个!”
奈里忽地一闪,那个黑人用刀子捅了过来。不过奈里反应特别迅速,他用左手抓住了对方的手腕,同时用右手把电筒一抡“砰”一下打在对方脑袋的左侧,对方瘫软了,刀子从他手里掉了下来。他没有还手之力了,奈里却又打了一下。这就是不可原谅的了:警察局对他的听审和刑事审判,由于见证人和他的警察伙伴的证词的作用,最后得出的结论认为是不可原谅的。奈里第二次用电筒打在贝恩思的头顶上,这一击用的力气可大极了。电筒上的玻璃都给震碎了,珐琅屏蔽的小灯泡也都给震碎了,蹦了出来,厚厚的电筒也弯了,只是里面有电池,才没有变得重叠起来。一个吓坏的旁观者,也就是住在那栋公寓里的黑人男子,事后作证,认为奈里有罪。他曾说:“小伙子啊,那是个硬脑壳黑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