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目前掌握的草约不难发现,这份草约应该是华裔女商人跟竺稼见面之后草拟的,从草拟合约的多空白不难发现,双方在报酬方面应该发生过多次的
锋,甚至可能因为费用的问题
现过不愉快。
甲方:ShinningCrownHoldingsInc。
②即时撤销陈晓先生作为国电
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之职务;
第三条乙方第二条的约定完成本协议的义务,使甲方最终实现甲方在本次
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并取得国
电
董事会控制权的,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合计万
元的报酬。
鉴于:
②上述款项划监
账
后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安排甲方与投行会面,甲方
乙方:KingI女estorHoldingsLtd
第一条乙方负责照甲方的要求确保甲方获得对国
电
董事会的控制权,并实现甲方在本次
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
1.甲方是在香港上市的国电
控
有限公司(
份代号:493,以下简称“国
电
”)的
东,拥有国
电
33。98%的
份。
附:
2010年9月2日,尹锦诚用英文给黄光裕写了一封信,原始信件充满了火药味。这让华裔女商人到很意外,毕竟大家在一起是
生意,没必要完全闹翻了。华裔女商人将尹锦诚的信函翻译成中文,尽力保持尹锦诚的原始风格,只是语气显得平和多了。
①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相当于本协议报酬30%的款项(即万元)划
双方共同认可的监
账
;
③即时撤销孙一丁先生作为国电
执行董事之职务;
2.甲方已向国电
要求召开
东特别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东大会”),并提呈如下普通决议案(以下简称“五项决议案”):
“跟竺稼见面后,尤其是8月29日晚,黄秀虹得到满意答复之后,觉得2600万元有
多,后来谈过以后,将降到了2000万
元。”华裔女商人9月13日中午跟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将2600万
元的报酬问题
行了详细的描述。
支付方式如下:
顾问协议(草拟)
3.乙方可以组织国际大型投行(香港前三名),帮助甲方达成上述愿望。
①即时撤销国电
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开的
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
发、发行及买卖国
电
份之一般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实现上述利益提供顾问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尹锦诚在信函开,非常谦卑地写到:你是一位令人尊敬的、有能力的商人,我非常钦佩你创造了一个帝国——国
电
。我想借此机会告诉你香港目前的情况和香港市场的反应。尹锦诚在信中
调,8月21日至8月28日,尹锦诚跟华裔女商人一行是如何不辞辛苦、
不停蹄地为黄家忙绿的。信函中,尹锦诚的一段话,掀起了一场新的风暴,黄氏家族浑然不觉,将其当成笑料,殊不知,这为黄氏家族9月28日的失败埋下了致命的
。
⑤即时委任黄燕虹女士作为国电
的执行董事。
2.乙方负责组织相关投行(乙方联系的投行应为香港前三名的投行),并与投行一起向国电
东
行路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本次
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通过后国
电
的未来发展等),确保国
电
10%以上的
东同意甲方的五项决议案,使甲方在本次
东大会上的五项决议案获得通过。
“协议是对方草拟,发给我们的,黄秀虹说要拿回去好好看看,后来就一直没有下文了。”华裔女商人在9月13日告诉我,最初的时候自己是带着买票的任务去香港的,但被林的
特告知违法。后来跟投行谈判,自己去香港的任务也修订为主导竺稼跟黄氏家族和谈。
④即时委任邹晓先生作为国
电
的执行董事;
我后来通过很多途径拿到了一份当初他们草拟的合约,非常遗憾的是,这份合约上面没有的报酬,只有报酬的
支付方式。在草约中,双方约定了两个方案,一个方案是跟贝恩资本和谈,另一个方案是争取机构投资者10%以上支持黄氏家族的赞成票。
8月28日晚回到北京,华裔女商人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签约。
第二条乙方可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之一以满足甲方的上述要求:
1.乙方负责组织相关投行(乙方联系的投行应为香港前三名的投行),与投行一起安排甲方与BainCapitalLLC(以下简称“贝恩资本”)就和解事宜行会面,并促成贝恩资本与甲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