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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肮脏的小秘密(4/7)

实她渴望着在16年以后重温一次怀孕的感受。纯女人化的体验。那是作为女人的一种标志性的能力。说明她仍然是一个女人。一个有用的女人。一个健康的女人。一个有资格勾搭男人的女人。

怀孕。多么性感、多么动感的词语。

她黯然失色地返家,途中接到屠秋莎的短信。我回来了。屠秋莎在短信里说,今晚去你家蹭饭吧?

清川表示欢迎,她顺路到车站等着屠秋莎。屠秋莎没有乘公交车,她打的。屠秋莎从来不会亏待自己,从来不去挤公交车。

“你瘦了。”一见面清川就说。

“老挝、越南能有什么美食?”屠秋莎挽住她的胳膊。

“在旅途中忘掉他了吗?”清川笑问。屠秋莎说过,她要尝试用旅行彻底忘记副市长情人。

“是的,我把这次旅行成功地当成了一次葬礼,”屠秋莎说“他的葬礼。”

“我想象着,死了的他终于属于我了。我为他料理后事,为他送葬,还穿着黑色丧服——事实上那是我和他的结婚礼服。他的葬礼是我真正的婚礼,是我一生的高潮,是我所有伤痛的补偿。”

“你还见他吗?”清川直击核心。

“我一到家,他就来了,”屠秋莎沉湎在她的爱情葬礼中,神情低柔“我没有让他进屋,我隔着防盗门对他说,你已经死了,你在过去的时间河流里溺毙了,消亡了。”

“悲愤出诗人!”清川哗笑。

“他可能明白了,也可能没有明白,但他答应永远不再打扰我。”

清川为屠秋莎买了一匣她最爱吃的椰蓉蛋#领她回家。清川对屠秋莎讲述了满城的病,讲述了桃,但没有提到萧坚白。

“虽说齐大非偶,但花满城这种卑鄙的小男人,也绝不可托付终生。”屠秋莎痛定思痛地总结。

“还有,你家那个钟点工,一看就是闷骚的货!”她说。

“白白中了他的障眼术,”清川道“他做出一副落水狗的惨相,害我同情他这么多年!”

“现在的男人都懂得出卖色相,博取女人的怜悯吗?”屠秋莎讪笑道。

“也许他们全读过男装版的《灰姑娘》。”清川泄气。

打开大门,一屋子的人,笑语喧哗,高谈阔论,浓烈的香烟味扑鼻而来。清川下意识收住脚,以为走错了家门。犹疑间,小保姆看见她了,从人堆里气急败坏地冲过来,委屈地申诉道:

“俞阿姨,这帮人自称是花叔叔老家的亲戚,赖着不走,还非要我给他们做饭吃…”

“谁赖着不走?”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站出来,挑衅道“小丫头怎么说话的?这儿本来就是我哥的家,我爱住多久住多久!”

清川认出来了,这嚣张跋扈的家伙,不是别人,正是花满城的弟弟,以务农为生的花满楼。此人游手好闲,早年因偷窃罪被判入狱两年,是花家的一员大将。土生土长的农村痞子。

“请坐,请坐…”清川虚弱地应付着。

“妈也来了。”花满楼告诉她。

一位精神矍铄的老太太应声而起。老太太刻意打扮过了,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穿一件崭新的碎花衬衣,连标签都没摘,吊在脖子后面,喜气洋洋地晃悠。

清川上前叫声妈,亲亲热热地搀扶着老太太,说您老人家气色不错,又说咱们都挺惦念您的。一脸虚情假意的欢喜。

“农民都喜欢成群结伙的。”屠秋莎在她耳旁嘀咕。

对着这群人,清川头痛欲裂。花家亲属没一盏省油的灯,从前一度跑来打秋风的亲朋好友,一拨接一拨,不光是直系亲属,连邻里街坊都大言不惭地号称是花家的人,就差把阿猫阿狗都领来城里观观光,过过洋荤。一来,个个都是大老爷们的派头,蹭吃蹭喝,游山玩水,少则三五天,多则十天半月,不提一个“走”字儿,颇有错把花家当自家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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