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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2/2)

我的父亲是两样。对于我,他老人家有一整经典语录,其中一句是,女儿,若不是看在模样标致的份上,你这样成日家捧住一本书,不务正业,爹我早把你打死一百次了。

简一百在醉酒以后将我的诗与版画撕得粉碎,并且大着慎重其事地对我说,女儿,相信爹的话,书念得越多,脑越糊涂。

我羡慕这妞,羡慕得发绿。傍晚我躺在床上,恰恰与她面对面。我喜长时间静默地注视她。画面投影的分很有的味的光,有念的动作,泽的肌肤与凉的琴键轻微温,那匪夷所思的风情简直令人无法抗拒。

姑且算作黑幽默吧。简一百在薄上另有个虎虎生威的名号,但每个人都叫他简一百。简一百的文化程度是幼稚园大班,数字数到一百就辍学回家。简一百骂人是,你丫祖宗一百代都是坑蒙拐骗的货。简一百买东西是,这玩意儿也能值二十?他妈的你脆卖一百得了!简一百的人生理想是,啥时辰发了财,老修一百间屋,娶一百个老婆,生一百个孙(!)。哈。

“亚历山大—仲!跟随着你,一起先贤祠的是童年,那些在秘密中快乐阅读的时光,是动,奇遇和荣耀…跟随着你,我们曾经梦想;跟随着你,我们还要继续梦想。”

大仲篡改家史的勇气在我看来十分了不起,那虚伪地、勇敢地活在古老严厉的秩序、规则与荣辱中的男人是我青岁月的范本。多年来,我学会了以大仲的方式温情脉脉地提及自己的父亲,婉约、优雅的言说像旧世纪贵的族徽一般,照亮了我的奔跑。我甚至写过一首稚拙的诗,叫父亲,还有一张欠缺灵的铜版画,耗费不少昂贵的材料,也叫父亲。

手臂拼命伸展,嘴尽情张开,净粉红的腔,像一充满望的雌兽。

农民简一百,我的父亲,是我生命里全的卑微与耻辱。

如若是痴迷那古典庄重的文风倒也罢了,偏偏我对厮人在文学史上沉似金刚的重量所知甚少。外文报纸的新闻我是念过的,那场移送大仲遗骸黎先贤祠的仪式上,有一激情的演讲词:

至于男人,那是不敢说不敢说哪。我至为迷恋的男是亚历山大—仲。想想看,一个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女孩,无论恋慕着谁,哪怕是隔班脸上长满疱疱的青涩小男生,总要好过几百年以前的小说家。亚历山大—仲,嘿,说说都嫌老土。

自小我已习惯了简一百那些恶狠狠、掷地作金石声的咒语。不知世间有没有男巫婆这个名词,装神鬼、青面獠牙,用来形容我爹简一百是再合适不过。

呵不不,我的亚历山大—仲不是那回事。引诱着我的,是他暧昧的世。肤颜班驳的大仲为自己的虚弱地搭建了一个纸中楼阁,他在《我的回忆》里理直气壮地描述父亲的形象:“这有着金属光泽的面,这天鹅绒一般的栗,这直的鼻,只能是印度人和喀萨斯人(Caucase)的混合。”

这就是我的父亲。简一百。在小说里面,20岁的女孩通常有智慧富有的爹荫庇着,过一段单纯的白蒙蒙的生活,晶瓶里着鸢尾,床边有钢琴,周末与男伴相约听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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