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天上课都着女学究式的大
镜,
发一丝不苟地梳成一个发舍。她的裙
刚刚过膝盖,而那时大多数姑娘的裙
都只不过刚遮住内
而已(我的
比她们的更漂亮,莎拉恨恨地想)。她
持
字母顺序给学生排座,这样一般能把那些调
学生分开。对于不服教
的学生,她毫不留情地把他们送到校长助理那里,她的理由是:既然他一年比她多拿五百块,那他就该来
学生,但是,她总是不断地和校纪校规发生冲突。更使她不安的是,她开始
觉到每个新教师都要受到某
学校集
意识的审视,而对她的审视结果并不让她乐观。
“我们发前你想不想喝杯啤酒?或来杯
酒?”
“我会想法蒙混过去的。”他咧嘴一笑说。天知,他会的。
“考虑到星期五是发工资的日,我会满足你的。我有八块钱。”
他个很
,有
儿驼背,孩
称他为“弗兰肯斯但”约翰尼一
儿也不生气,反而似乎很喜
这个绰号。但他上课时学生是最安静的,很少有逃课的(莎拉上课时总有学生逃课)。他在学校似乎很有人缘,是那
学校引以为骄傲的老师。她就不是,有时候想到个中原因,她差
儿气疯了。
“噢…我的天哪…”莎拉翻着睛说“我就知
如果我保持纯洁,总有一天会遇到一个大款的。”
要着它上课。”“噢,约翰尼,这可是违背校纪的。”
她是在九月开始上课时遇到约翰尼的,但她以前也见过他。约翰尼和她以前的男朋友丹毫无相同之,丹长得英俊潇洒,能言善辩,有些尖刻,喜
喝酒,是个
情奔放的情人,他喝醉时会变得非常残酷,她记得那天晚上在班戈尔一家酒吧发生的事。坐在他们旁边饭桌上的一个男人为橄榄球比赛的事跟丹开玩笑,丹间他是不是想挨揍,那个男人
了歉,但丹并不想要
歉,他想打架,他开始辱骂和那个男人一起的女人。莎拉抓住丹的手,要他住
。丹甩开她的手,用他的灰
睛冷冷地盯着她,吓得她说不
话来。最后,丹和那个男人走到外面,丹把那人痛打了一顿,打得那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尖叫起来,莎拉以前从没听到过一个男人尖叫——她永远不想再听到。他们不得不赶
离开,因为酒吧服务员看到他们在于什么,打电话叫警察了。那天晚上她很想一个人回家,但酒吧离学校有十二英里,公共汽车六
就停开了,而她又不敢搭便车。
她心怒放地看着他,一个声音又在她大脑中响起来,这声音在她淋浴、备课,读书或
饭时常常响起,就像电视上三十秒钟的公益广告。他是个非常好的男人,亲切、风趣,他永远不会折磨你。但这就是
吗?我的意思是说,这就是全
吗?连你学自行车也必须摔几次跤,
破膝盖。这应该称之为社
礼仪,只是件微不足
的事。
这关系持续了整整一学期。她既害怕他,又迷恋他,他是她第一位真正的情
,甚至到现在,差两天就是1970
“不要,但我希望你带够钱,”她说,抓住他的胳膊,决定不再生气了“我总是吃至少三个狗,特别当那是本年最后一次乡村博览会时。”他们要去克利维斯·米尔斯镇以北二十英里的艾斯帝镇,那个镇宣称它举办的这次乡村博览会是本年的最后一次。这乡村博览会将在星期五晚上的万圣节结束。
他微笑着:“咱们这些拉
条的可赚钱了,宝贝。现在让我穿上上衣,我们就走吧。”
“我要上厕所。”他冲她喊。
从表面上看,约翰尼完全不像个好老师。他总是有儿恍恍惚惚地从一个班走到另一个班,由于课间跟人聊天,上课经常迟到。他让学生
坐哪儿就坐哪儿,所以同一个座位每天坐的都是一个不同的学生(班里的调
学生总是坐到教室的后排)。这样莎拉直到三月份才能记住他们的名字,而约翰尼似乎早已经记住了。
回去的路上,丹一言不发。他脸上被抓了一,但只有这一
。他们回到她宿舍,她告诉他,她再也不想见他了。“随你的便,宝贝。”他满不在乎地说,这
态度令她心寒。酒吧事件后他第二次打电话找她时,她又跟他
去了。她内心
为此而痛恨自己。
她走到窗边,望着下面的大街,大学生们正在把车开到“奥麦克”边的停车场“奥麦克”是人们常去的
售比萨饼和啤酒的餐馆。她突然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那些孩
中的一员,把这些混
的思绪扔到脑后。大学是很安全的,那是一片世外桃源,其中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不愿长大的勇敢少年。总有一个尼克松或阿格纽扮演胡克船长的角
。
“好吧。”她微微一笑。约翰尼属于那不断提到自己生理需要的人——天知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