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说着。
“什么?”
她说:“这是一条冒险之路,我总以为这是一条冒险之路。”
她还在看着那条街。十字路口附近有一条狭窄的道路,堵塞着几英里的汽车,好像纽约的每个人同时决定去逛街上的公园。
她说:“我去过百慕大群岛,英格兰,牙买加,蒙特利尔,西贡,莫斯科。但是,从我还是个小姑娘起,我就没在旅程中耽搁过。我父亲带我和姐姐贝斯去动物园也一样,走吧,拉里。”
这是一段拉里·安德伍德永远不会忘记的旅程,他发现自己在思考。公园旁曾是熙熙攘攘的商业区,一个人被挂在第5大道和东第54大道的路灯柱上,脖子上挂着一块写着抢劫犯的牌子。一只躺在垫着褥草的六角篮子上面的猫(篮子边上还有看上去挺新鲜的百老汇展览的广告)和它的小猫一起呆着,母猫给它们吃着奶,享受着晌午的阳光。一个脸上显得极度痛苦,手提旅行箱的年轻人向他们蹓跶过来,跟拉里说,他15分钟内会给他们100万美元。这百万美元大概在那个手提箱里,拉里把挂着的步枪取下来,叫他把百万美元挪到别处去。“一定,兄弟。别用枪指着我,你会杀我吗?别为小事生气了,行吗?天气真好,把枪挂回去吧1
遇见那人后,他们立即赶到第5大道和东第54大道街角。快中午了,拉里建议吃午饭。街角有一个熟食店,他把门推开时,烂肉的臭味扑面而来,她赶紧退了回来。
“如果我想留点胃口,那我最好别进去。”她辩解道。
拉里也不知道能不能在里面找到没变臭的蒜味咸腊肠,加香料的硬香肠,还有其他类似的东西。他们只好找一条长凳,吃着脱水蔬菜和脱水薰肉条。他们将奶酪铺在里兹脆饼上,翻出一小杯冰咖啡。
“这次我真的饿了,”她自豪地说。
他回头笑笑,感觉不错。一切都在发展,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现在,他要集中精力思考,他想纽约现在是死人呆着都不能安宁的一块墓地,应该越快离开越好。她也许会回到头天在公园里的那条路。他们会第二次经过缅因,在富女人的一幢避暑别墅里过起家庭生活,现在呆在北方,等9、10月到南方。夏季到布思贝港,冬季在比斯坎岛,那儿有一个很好的赛马常他想着想着,居然没看见她愁眉苦脸的表情。他站了起来,肩上扛着步枪,坚持要走。
这时,他们向西走去,影子追随在身后起初像青蛙似的爬在地上,下午后开始变长。他们走过了美国大道,从第7大道到第8、第9、第10。街上又乱又静,各种颜色的汽车像冰冻的河流堵塞在街上,其中占绝大多数的是黄色的出租车。许多汽车已成了灵车,腐烂的司机仍斜靠在方向盘后面,乘客像烦于交通阻塞似的倒在椅子上。拉里想,也许他们半路能搭一辆摩托车,以尽快离开这个城市。
他想,如果她能骑一辆自行车,一路上就会更好一些,就不会出现她想象不到的更痛苦的生活,至少在某些方面,他猜想她会在他后面骑个女用轻骑。
在第39大道和第7大道的十字路口,他们看见一个只穿着破烂的斜纹粗棉短裤的年轻人,躺在出租车顶上。
“他死了吗?”丽塔问。听见她的声音,那年轻人坐了起来,四处张望,看见他们,他站了起来。他们赶紧退了回去,年轻人又平静地躺了回去。
他们穿过第11大街时,正好在下午2点,拉里听见后面有一声沉闷而痛苦的叫喊声,他才意识到丽塔没走在他左边。
她跪着一条腿,搓着脚。可怕的事儿发生了。拉里第一次注意到她穿着一双价格在80美元左右,露着脚趾的昂贵皮凉鞋,正是在第5大道的橱窗里拿的那双。这种鞋走不了多远路,可是他们是要长途徒步旅行,就像他们一直在走的那种旅行。
踝部的搭扣擦破皮肤,血滴滴嗒嗒地从踝部流了下来。
“拉里,我…”
他猛地拉她站了起来“你在想什么呢?”他冲着她大喊。以这种惨无人道的方法对待她,他一时感到有些不忍。她退缩着。“你以为你累了,就能坐出租汽车回家吗?”
“我从没想过。”
“够了,上帝啊1他双手插在头发上“我猜你不会,你在流血,丽塔,伤了多长时间?”
她的声音变得低而嘶哑,以至于在这种极静的环境中,他听见这种声音就烦了起来。“我想是从…嗯,大概是从第5大道和第49大道。”
“都已过了20条街,你才感到受伤了,你也没有说什么呀?”
“我以为…可能会…离开…不会伤得更厉害了,我不想告诉你…我们要抓紧时间…要尽快离开这个城市…我刚想…”
“你什么也别想了。”他生气地说:“像你这样,我们还怎么抓紧时间?你他妈的双脚就跟钉在十字架上面似的。”
“别骂我,拉里。”她开始低声啜泣起来“请别…在你骂我时我感觉很糟…请别咒骂我。”
他这时愤怒极了,他冲着她的脸尖叫道:“傻瓜!笨蛋!蠢才1声音在高耸的大楼间回荡。
她双手捂住脸,哭了起来,这使他更加生气。他想,有些原因她真是不想知道:正当她抚住脸,想让他带她走时,为什么不呢,周围总有那么些人会来好好照顾我们的女英雄。小丽塔,有人会开车过来,陪她逛街,帮她洗抽水马桶,让她坐出租车。因此,让我们听几首柔和得令人窒息的德彪西,用修过指甲的双手抚住眼睛,把所有一切都留给拉里,照顾我,拉里,在见到怪物似的叫喊者所发生的事后,我决定再也不想看了,这都是极肮脏的东西。
他使劲拨开她的手,她战战兢兢,又想去抚眼睛。
“看着我。”
她摇了摇头。
“该死的,看着我,丽塔。”
她最后才畏畏缩缩地看着他,好像他除了大骂外还会用拳头打她。他用这种方法还真见效。
“我想告诉你事实的真相,因为你似乎不太明白。事实是,我们必须走二三十英里的路,如果你那些伤口感染了,你将会中毒而死。你伸出手来,我会帮助你的。”
他一直扶着她的手臂,他看见他的拇指几乎嵌进她的肉里,当他看见红色的血液又从她脚上出现时,他真想呕气地自己一个人走,可又觉不太合适,他明白自己情绪过于激烈。拉里·安德伍德又发作起来,如果他真他妈的聪明,出发前,为什么不查查她的鞋袜?
因为那是她的事。他心里又嘀咕道。
不,那不是真的。那绝对是他的问题。因为她不知道。如果他要带她一起走(直至今天他才认识到如果不带她,那生活将是多么地简单),他就应该对她负责。
我真该死。他心里又想。
他母亲的话回响在他耳边:拉里,你是个占有者。
福德姆来的卫生学家在他后面对着窗户大叫:
我以为你是个好人!事实上你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