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拿了枪噼噼啪啪到处乱放,是学不到本领的。我就跟一个叫比利·吉尔贝的小伙子,还有他的妹妹特萝迪,一块儿去打。有一年夏天,我们差不多天天都去。”
“真怪,印第安人也有叫这种名字的。”
“可不,”尼克说。
“跟我说说,他们是什么样儿的?”
“他们是奥杰布华族人,”尼克说。“人都是挺好的。”
“跟他们做伴,有趣儿吗?”
“这怎么跟你说呢,”尼克·亚当斯说。难道能跟孩子说就是她第一个给了他从未有过的乐趣?难道能对孩子提起那丰满黝黑的大腿,那平滑的肌肤,那结实的小小的奶子,那搂得紧紧的胳臂,那活灵的舌尖,那迷离的双眼,那嘴里的一股美妙的味儿?难道能讲随后的那种不安,那种亲热,那种甜蜜,那种滋润,那种温存,那种体贴,那种刺激?能讲那种无限圆满、无限完美的境界,那种没有穷尽的、永远没有穷尽的、永远永远也不会有穷尽的境界?可是这些突然一下子都结束了,眼看一只大鸟就象暮色苍茫中的猫头鹰一样飞走了——只是树林子里还是一派天光,留下了许多松针还粘在肚子上。真是刻骨难忘啊,以后你每到一个地方,只要那儿住过印第安人,你就嗅得出他们留下过踪迹,空药品的气味再浓,嗡嗡的苍蝇再多,也压不倒那种香草的气息,那种烟火的气息,还有那另外一种新剥貂皮似的气息。即便听到了挖苦印第安人的玩笑话,看到了苍老干枯的印第安老婆子,这种感觉也不会改变。也不怕他们身上渐渐带上了一股令人作呕的香味。也不管他们最后干上了什么营生。他们的归宿如何并不重要。反正他们的结局全都是一样。当年还不错。眼下可不行了。
再拿打猎来说吧。打下一只飞鸟,跟打遍天上的飞鸟其实还不是一回事?鸟儿虽然有形形色色,飞翔的姿态也各各不同,可是打鸟的快乐是一样的,打头一只鸟好,打末一只鸟又何尝不好。他能够懂得这一点,实在应该感谢父亲。
“你也许不会喜欢他们,”尼克对儿子说。“不过我觉得他们是挺惹人喜爱的。”
“爷爷小时候也跟他们在一块儿住过,是吗?”
“是的。那时我也问过他印第安人是什么样儿的,他说印第安人有好多是他的朋友。”
“我将来也可以去跟他们一块儿住吗?”
“这我就说不上了,”尼克说。“这是应该由你来决定的。”
“我到几岁上才可以拿到一把猎枪,独自个儿去打猎呀?”
“十二岁吧,如果到那时我看你做事小心的话。”
“我要是现在就有十二岁,该有多好啊。”
“反正那也快了。”
“我爷爷是什么样儿的?我对他已经没啥印象了,就还记得那一年我从法国来,他送了一把气枪和一面美国国旗给我。他是什么样儿的?”
“他这个人可怎么说呢?打猎的本领了不起,捕鱼的本领也了不起,还有一双好眼睛。”
“比你还了不起吗?”
“他的枪法要比我强得多了,他的父亲也是一个打飞鸟的神枪手。”
“我就不信他会比你还强。”
“喔,他可强着哩。他出手快,打得准。看他打猎,比看谁打猎都过瘾。他对我的枪法是很不满意的。”
“咱们怎么从来也不到爷爷坟上去祷告祷告?”
“咱们的家乡不在这一带。离这儿远着哪。”
“在法国可就没有这样的事情。要是在法国咱们就可以去。我想我总应该到爷爷坟上去祷告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