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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格雷厄姆middot;格(2/2)

而作为一个普通读者,伯吉斯那段关于如果观看格林作品的话也让我莞尔。他用两方法阅读格雷厄姆·格林的书籍。“我把一格林的新小说囫囵地吞下去,用速度阅读,或者说贪婪地读。然后慢腾腾地读第二遍,细细味。三个月后,我再回来读,寻找过去漏掉的值得回味的地方。”很少有小说家值得这样去读吧,乐趣和思考同样于一

不无缅怀的成分,小而玲珑的园,甜的威士忌等等都成为了思乡的符号。所以我认为《问题的心》的背景设置是合理的,格林习惯把人放在陌生的地方,其中现的文化差异,在一的角度烘托英国本土来,遥想比任何来得有嚼。所以格林对吉伯斯说,现代的英国小说在很难到地方和普遍共同结合。这一切的目的就是为了现那格林式的人,格林本人是这样归纳的:“他们胡拉碴的,满怀着内疚,借酒浇愁。有个词儿好像跟我结下了不解之缘,就是‘萎靡颓唐’——我是说指那,不是指我本人。这不是个恰当的字,意思有糊。有这。不过,就他们在我小说中的表现来看,似乎已成为某象征了——也许可说是象征‘堕落’后的人类吧。”

继续回到那个访谈,格林有一段自白:罪恶在希特勒的心中,不在龋齿中。看来我们要及到我本人是个天主教作家的问题了。我不是这样,我正好同时是个天主教徒的小说家。人类失去了天主到孤独这一主题是个值得探讨的题材。喜写这个题材并不使我成为一个神学家。只看表面文章的读者说,我衷于写人受天谴。实在我的作品没有一个角是受到天谴的——即使《布莱顿糖》中的平基也不是如此。《问题的心》中的斯考比自愿堕地狱,然而得救的可能还是存在的。

挑一本最直接的小说来看一下什么是格林中的“堕落”:《恋情的终结》。莫里斯与天主争夺萨拉的故事。莫里斯了很长的篇幅也描写恋中人嫉妒心如何之重,有时候他恨不得成为萨拉的父亲或者保姆,占据着自己不能占有的时光与事。而萨拉在日记中却不断描写一个寓言:一个国王看到自己的诞生之地被敌人烧毁时曾发誓说:因为主对他这样“因为你夺走了我最的小城,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所以我要从你那里夺走我上你最的东西。”而萨拉也发了同样的呼告:你最的是什么呢?如果信你的话,我想自己会相信不朽的灵魂,可那是你的东西吗?你真的能在我们的里看到灵魂吗?即使是主,也不可能去他所看不见的东西。这自我剥夺让萨拉的神迹在闪现。书中一名接受神迹同样着萨拉的人理查德·斯迈思是个无神论者,对于情,他有这样一番理解:“对于一些人来说,它像贪婪一样,是一占有;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它则是一想要丢掉责任的投降,一想受到别人欣赏的愿望。有时候,它只是那想说说话、想把自己的包袱卸给一个不会嫌烦,想再找一个父亲或者母亲的望。当然在所有这些之下,还有生学上的动因。”当然,最后他的信仰发生了动摇。

读格林的小说时我总觉得有一无可奈何的绝望,他善于编织故事情节,总能到有有尾。有时候,小说中一个很不起的人都可以得到完的结果,比如《权力与荣耀》中的坦奇先生,《恋情的终结》中侦探帕基斯先生与他的儿。但是主角们——走下坡路的白人却往往得不到好结果,看看莫里斯在书中的最后一句话:“我太疲倦,也太衰老,已经学不会了。永远地饶了我吧。”格林的类型化人永远是这个样,打个不巧妙的比方,把《布莱顿糖》中的死者黑尔加上杀人者平基是否会产生一个在墨西哥雨林中传教的神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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