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者的想法总是相互隔绝。为什么?我们谁也不清楚。我猜想我俩对对方的感觉和渴望非常了解,但把它放大了反倒会使清晰的影像变模糊。理论上是这样。也许有一天人们会把我们捉到实验室里研究,我们也许会透过牢房的厚玻璃墙,一边听他们向我们问个不停,并从我们的血管里采血样,一边向他们讨活人的血吸。不过,哼!这一套对用一个意念就能把人烧成灰的莱斯特来说,还能行得通吗?
路易没有听见我在他小屋外的深草里的动静。我溜进他的房间。一条长长的影子一闪之后,我已经坐在他对面、我最爱坐的那张红天鹅绒法式高背扶手椅。很久以前我把它运来,给我自己坐。这时他抬起头来。
“啊,是你!”他马上说,并把书使劲合上。
他的脸天生英俊而削瘦,虽然显得很有力量,但却纤细而精致,见到我,它变得通红。他不久前刚吸过血,我却漏掉目标。有一刻我完全被这张脸陶醉了。
然而,见他被人血的缓慢搏动激活到这种地步,我心里还是痒痒得不是滋味。我也能嗅到这股血味,它奇妙地使我觉得我离他很近。他的美貌总是使我疯狂。我想,当我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在心中把他理想化了,可当我又见到他时,我还是为他所倾倒。
我刚到路易安那州时,最初就是他的美貌将我吸引到他那儿,那时路易安那州还是个蛮荒、无法无天的殖民地,他还是个桀傲不驯、酗酒成性、在酒馆里打架斗殴、赌博、胡作非为,最后导致自己命丧黄泉的傻瓜。他自以为他想要得到的,或多或少他算是得到了。
有一阵子,我不明白他盯着我看时脸上为什么露出恐惧的表情,也不懂他为什么猛地站起来,朝我走过来并弯腰伸手摸我的脸。然后我才想起,是我这被阳光灼焦的皮肤。
“你又干什么了?”他小声问。他跪在地上抬头看我,把一只手轻轻搭在我肩上。多可爱的亲密行为,但我并不想认可。我仍坐在椅子里不动声色。
“没什么,”我说“过去的事了。我跑到一个大沙漠里,我想看看究竟会出什么事…”
“你想看看究竟会出什么事?”他站起来,后退一步,瞪着我。“你想毁灭自己,对不对?”
“不全是,”我回答。“我在阳光下躺了一整天。第二天早上,不知怎么,我已经在沙子上挖了个坑钻进去了。”
他凝视我良久,好像气得要发作似的。然后他才回到自己的书桌,一反平时的优雅“嘭”地一声猛然坐下,双手握住放在合上的书上,凶恶而愤怒地看着我。
“你为什么这么干?”
“路易,我有更要紧的事告诉你,”我说。“别想那些事了吧。”我作了个别管我的脸的手势。“出了件很特别的事。我得把整个过程告诉你。”我站起身来,因为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开始在屋里来回踱步,注意别把到处乱堆的那些“垃圾”踢翻,并深为那点微弱的烛光感到气恼,并非因为我看不清东西,而是因为它太微弱、太局部,我喜欢灯火通明。
我对他讲述一切——我如何先在威尼斯和香港、后在迈阿密见到拉格朗-詹姆斯这个怪物,他又是如何在伦敦找到并通知我,并像我预料的那样跟着我到了巴黎。现在我们俩明天夜里就要在广场附近碰头。我还向路易讲了那些短篇小说及其含义,我讲了那个小伙子本人奇怪的地方,讲说他并不在自己的身体内,以及我相信他能实现交换身体的事。
“你是发疯了。”路易说。
“别急着下结论。”我提醒他。
“你对我引用那白痴的话吗?消灭他,要了他的小命。可以的话今天夜里就找到他,把他干掉。”
“路易,看在上帝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