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妻一个人去就行了,可是桑山喜
这个乡下小城。还是在福冈地方检察厅工作时去过的。好久不见,想去看看。他只请了五天假。这一阵
没
过东京,很想到乡下走走。
桑山着一支烟,聚
会神地看了起来——
桑山对照着最近自己受理的案件,不知不觉地看到这里。接下来,他便看到作为无罪判决实例列举的一个
盗杀人案
分。
“嘿,佐山来了,在那儿。”
抄家时发现了嫌疑人当晚穿着的雨衣和沾在长靴上的人血,这成了有力的证据。可是,对血迹同被害人血型是否一致,两个鉴定人的意见有分歧。因此,决定的血迹未能构成充分的证明,终于判决无罪。——实例的情况大致如此。
桑山知不宜
上回
,便跟着队伍朝前移动,通过检票
时,若无其事地朝后看了看。
“关于后者,刑事诉讼法第一条已明确规定,一切诉讼手续都是为了查明案情真相,都是为了发现实质的事实。因而,法官如果在真实
上没得到确实可信的心证,即使有嫌疑,也不能宣判有罪。倘若认为被告的辩解合乎常情,便不能无视被告的辩解而作
有罪判决。这是刑事诉讼的一大原则。因此,在我们认为已彻底查清的案件中,有不少会意外地判决无罪。当然,无罪或有罪在这一
分中是最成问题的,在上述无罪案件的统计中,这一
分占七成至八成便充分说明了这一
。那么,法官是在怎样的过程中对于构成犯罪的事实是否存在形成心证的呢?不理解这一
,就不能理解无罪的理由,也不能对侦查的情况作
反省。
他记得,同那位在福冈会过面的副检察官谈之后,他就沿着田间小
回旅馆了。儿童们的队伍在山脚下
行,人们蜂拥着聚集到一起的情景犹在
前——
那桩案件该是无罪的,不知后来怎么样了。桑山神地回忆往事。
当时,寺院的后山正为一个年轻女人被勒死案件行现场勘查。听说被害者是佐贺某公司职员,罪犯是
神病院里跑
来的患者。说起樱
树下的疯
,倒颇有风趣,可是被杀死的年轻女人未免太可惜。据说手持草绳的疯
藏在寺院的后山里,那个可怜的女人刚好从那里经过。作案时间是傍晚。
由于这个犯罪实例发生在福冈县筑紫郡的一个村里,桑山意外地回想起八年前在太宰府附近的武藏温泉游览的旧事。武藏温泉也在筑紫郡。那时候还担任大阪地方检察厅的检察官,正好是在4月8日释迦诞生日,游览与营原公有缘的天拜山寺院。在樱
盛开的山门下,还看到童男童女排着队伍游行。
妻走后,桑山想离开桌
一会儿,可是现在是自己调剂胃
的时间,便又拿起旁边的另一本书。书名是《无罪·不起诉案件探讨》。
“你看到有个太
镜,穿白西装的女人吧?那个
宽檐帽
…肩膀后面的那个人,就是
墨镜的那个…”
“有两情况应宣判无罪,一
是被告本
不构成犯罪;另一
是对被告本
没有犯罪证据,在这两
情况下,法官必须宣判无罪。”
他并不认识他,所以分不人群中哪个是佐山,映
帘的是五六个聚在一起的穿着华丽的年轻女人。
乘的是下午320分发
的日航班机,他们提前30分钟坐在候机室的长沙发上等候。乘客仍然很多。
案件发生在福冈县筑紫郡某村,一个农夜被
盗杀死了妻儿五日,罪犯没有线索。警察署在开始侦查的一星期后,将被害者的朋友作为嫌疑人逮捕起来,疑
是,附近有人看到嫌疑人在推断的作案时间之后不久,在被害者的住宅后面转悠,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他对村上的人说,第二天早上他访问被害者家时,有个小孩从屋里
来,告诉他说家里没有人。实际上他应该知
那孩
已被他杀了,因此,他是故意说谎。
五名市靠近熊本县西北端,离福冈县境不远,从博多乘快车,两个小时就到了。桑山决定去参加婚礼前在靠近博多的二日市武藏温泉小住。前天晚上无意中又回想起山阪寺的浴佛会。
桑山同妻聊起往山
夫的几天之后,有一件事需要他们夫妇一同去九州。妻
的故乡是熊本县的小城五名市。妻
的侄
要在那里结婚,他们要去参加婚礼。
“无罪判决应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和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证据不足的情况分为以下几
:证据缺乏或者由于证据失去效力,不
有实证
,即证据数量不足;证据齐全,但缺乏证明事实的效力(证据价值),缺乏人人都能接受的理由,即证据质量
劣·”
在对事实的认定上,法官的观经常与他对立。但是,法官的意见对他不无参考价值。他继续往下着。
广播播送登机时间到了。检票排队时,妻
伏在桑山的耳朵上轻声说:
开计划乘新
线快车到博多,后来因为工作关系,时间太
,又改乘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