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条计策。她找军事大臣,要求从军事款中间为她付清这笔帐。军事大臣惧怕皇后革去自己的军职,所以只好照办不误,结果法国因此失去了热那亚。有些书便是这么说的,虽然在此我不想证明这故事的真实性。不管这故事是真实的,还是夸张的,但它足以向我们表明,一个有条件嗜好服装的女人,她会走得多远!嗜酒任和慕男狂便是同类中的最好例子。这些事情的根源是相当清楚的,我们所有不同的爱好和愿望必须适合于生活的总框架,如果它们要成为幸福的源泉,它们就得与健康的要求相一致,与我们钟爱的人的情感相一致,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相一致。有些强烈的爱好能使人无止境地沉溺于其中而不至于超过限度,有些则不然。试以一个爱下棋的人为例。如果这个人是一个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单身汉,那么他不必限制这一强烈的爱好。但如果他有妻有几,又无自立的能力,那么他肯定会对此加以限制。即使嗜酒狂和委琐之徒没有社会的约束,从注重自身利益的角度看来,他们也是不明智的,因为他们的嗜好与人的健康的要求背道而驰,短暂的快乐只能留下无尽的痛苦。任何不同的嗜好,如果不让它成为痛苦的根源的话,就必须让它处于由某些特定的东西所构成的框架之内,这些特定的东西就是:健康;对自身才能的总看法;有支付必需品的足够收入;最根本的社会义务,如抚养妻儿老小;等等。一个人,如果为了下棋便牺牲了上述种种特定之物,从根本上说,便和嗜酒狂一样糟糕。但我们对这样的棋迷并没有严加责备,其唯一的原因可能是:这样的人并不多见,而且只有才智超群的人才可能会迷恋如此高深的智力娱乐。希腊节制的准则实际上可被运用于这些事情上,这种准则认为,一个白天干活时也想到晚上的棋盘的棋迷是幸运的,但是,一个为了整天下棋而搁下工作的棋迷便是无节制的表现。据书记载,在托尔斯泰年轻的灵魂未得再生的时候,他因为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而被授予陆军十字勋章。但是到颁奖那一天,他却沉迷于一盘棋,竟然决定不会出席授奖仪式。在这件事上,我们很难说托尔斯泰有什么过错,因为对他来说,他是否获得陆军勋章实在是无关紧要的。不过如果一个小人物这么做,那或许就是一件傻不可言的事了。
作为对前面提出的准则的限定,那就应该承认,有些行为被看得如此高尚,以至于为它们牺牲所有的一切都是合理的了。一个人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哪怕遗下的妻子儿女们身无分文、无以度日,也是不受谴责的。人们也不会指责因期望某项重大科学或发明而埋头干实验,而使全家困苦不堪的人——条件是他最后取得了成功。但是,如果他没有从他期望的发现或发明中得到成功的话,大家会把他说成是一个怪人。这看上去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这种事业中,没有谁能事先知道成功和失败。在基督纪元的第一个干年内,一个追求圣徒式的生活而抛下家庭不管的人备受人们的称赞,虽然时至今日,人们觉得他还应该给家里准备点什么。
我想,在感餐之徒与胃口健全者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深层次的心理差距。一个过分发展了单一欲望的人,往往具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烦恼,他时刻在寻求躲避无法摆脱的恐惧。这种情形在嗜酒狂那儿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人喝酒是为了遗忘,如果他们的生活中不存在幽灵般的恐惧,他们是不会以为烂醉如泥比神志清醒更令人快乐的。正如传说中的一位中国人所言:“要么滴酒不沾,要么一醉方休。”这正是嗜好的过度和单一的典型。在这种嗜好中,被追求的不是乐趣,而是忘却。然而,以酗酒的方式获得的忘却,与发挥合乎需要的才能所获得的忘却是截然不同的。鲍洛那位自学中文的朋友,也是为了摆脱丧妻的悲痛而去寻求忘却,不过他的忘却却得自于一种毫无害处的活动。不仅如此,这项活动还丰富了他的智慧和见识。除了这种形式的躲避之外,其它的各种形式都不值得提倡。那些通过酗酒、赌博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无益的快乐来忘却的人,往往事与愿违。确实,还有种种中间的情形。如果一个疯狂的人感到生活无聊之极,他上飞机或山顶去冒险,对此我们又能说什么呢?如果他的冒险是为了某个公共利益目标,我们应该敬佩他;但如果并非如此,我们就不得不把他看得略胜于赌徒和酒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