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
作为一名作家,我从一开始就力求探索那捕捉时间相距遥远的点并将其连接起来的心智线路的闪光。我喜爱探险故事和童话,尽量在其中寻找某种内在能量的对等物,心智的某种运动。我一直是在寻求形象和从形象中自然地产生出来的运动,同时我也意识到,只有在想象流转化为文字之后,我们才能够谈论某种文学效果。对于写诗的诗人是这样,对于散文作家也是这样:成功取决于用词、炼字,表达的妥当当然常常来自灵感的急速闪烁,但是规律却是耐心地寻找恰如其分的词语,寻找每个字都不可更替的句子,寻找字音与概念的最为有效的配合。我确信,写散文是不应该和写信[整理者:疑当为“写诗”]有任何区别的。两者的要点都是寻找独特的词句,简洁、凝炼而且便于记忆的词句。
在长篇作品里不断地保持这种张力是困难的。但是,从气质上看,我觉得自己写短篇更为得心应手:我的作品大部分是短篇小说。例如,我在《宇宙的滑稽)(Cosmicomics)和《T零》(tzero)中的尝试——给予时间和空间的抽象概念以叙事的形式——只能在短篇小说的紧凑篇幅中完成。但是,我还实验过更短的篇幅,更短的短篇,介乎于寓言和散文诗之间,可参看我的《隐身城市》和近来在《帕洛马尔先生》中的描写。当然,一篇文本长短是一种外在的标准,但是我所谈论的是一种特殊的密度;虽然这种密度可以在幅度较大的叙事作品中达到,但是其恰当的维度可见于单独的一页。
我这样偏爱短小的文字体裁,这仅仅是因为我遵循了意大利文学的真正使命;意大利文学缺乏长篇小说作家,但是诗人很多;这些诗人们如果写散文,也要在文章中发挥其才能,最高度的创新和思维能力也只见于寥寥几页。其他国家的文学难以比拟的一个例证是列奥帕第的《散文与对话》(Operette摸rali)。
美国文学中有一个光辉而生气勃勃的短篇小说传统,的确,我想说,美国文学最珍贵的著作是在短篇小说之中。但是,出版家划出的严格分类法——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排除了其他短小的体裁(依然可见于美国伟大诗人们的散文作品:从瓦尔特·惠待曼(WaltWhitman)的《标准的日子》(SpecimenDays)到威廉·卡罗斯·威廉斯(WilliamCarlosWilliams)的许多文章)。出版商的要求神圣不可侵犯,但也不应该阻拦我们尝试新的体裁。在这里我真是应该大声呼吁,为短小文学体裁的丰富加以辩护,为这种体裁所表现的风格和内容的精练辩护。我现在想到的是保尔·瓦莱里(PaulValéry)的《趣味先生》(MonsieurTeste)和他的其他许多散文,想到了弗朗西斯·彭热(FrancisPonge)写的关于各种物件的散文诗,米歇尔·莱里斯对他自己和他自己的语言的探索,亨利·米晓(HenriMichaux)在《笔荟》(Plume)[#]发表的短小故事中的神秘性的和幻觉般的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