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二十不行。男的说,门票和可乐还是我买的呢,再添五块,二十五。女的说,五十二你也是做梦。男的说行了吧,也不撒泡尿照照你那脸。女的说那你别跟着我呀。可是那男的还是跟着那女的,看来他是决心在价格上作些让步的。
这一男一女,借了这里的苍松翠柏僻静安宁,就光明正大地走在烈士的墓道上谈着皮肉生意。他们走着“嚼清”着,行至墓道尽头停住脚犹豫着,像在选择合适的交易地点,又仿佛价格还没有最后谈妥。过了一会儿,我抬头向墓道尽头张望,那里没了他们。又过了一会儿,我听见身后一阵窸窸窣窣,我转身向后看,原来那一男一女绕到了我身后的那条墓道上。借着墓碑的遮拦,透过低垂的柏枝的缝隙,我看见这一男一女选择了一块枝叶掩映的墓基,在距我仅五六米的那块地方,巴掌大的梧桐叶片几乎将那座墓遮住一半。然后他们做了他们想要做的:在阳光下,在那座光洁柔润的汉白玉烈士墓上,女的撩起裙子四仰八叉,男的将脖子上那根廉价的“一拉得”领带转到脖子后头,便扑在女人身上。然后女人站起来数钱——大约比五十二要多,男人头也不回地走了,他那根领带——转向脖子后头的领带也没顾得再扭到胸前来,这使他的背影显得滑稽而又愚昧。我很惊奇我居然能注意到这个细节,很久以后,当我看到街头小商店挂着的那些“一拉得”领带,还能清晰地想起那个领带耷拉在后背上的脏头发男人。
我羞于将这件事说给任何人,包括我的丈夫。只想着当时我若冲上去突然向他们大喝一声该会有什么结果。我千百次地想着冲上去,可生活中的我并不是冲上去的那种人,我不是我的爷爷。
那个中午,当那一男一女离开后,我很想走近去看一看那是什么人的墓。但是一种气味和颜色阻止了我;不洁的,丑陋的,浊恶的…我坚信我嗅到了看见了它们,或者说我的皮肤先于我的视线嗅到了看见了墓上那浊恶的气味和不洁的颜色——有科学证明皮肤不仅能嗅到气味,也能看见颜色。我没有立刻上前并非由于我有多么高尚,是由于什么呢?我只记牢了如林的墓体中那座墓的方位,第二天我才专门来到那座汉白玉墓前读了墓碑上的文字。我知道了这墓中葬着一位八路军敌工部的女除奸科长,她是在五一大“扫荡”中由于叛徒告密,被日本人从一堡垒户中抓出活埋的,活埋前敌人挖去了她的双眼和双乳。她叫刘爱珍,牺牲时年仅22岁。为她撰写碑文的人怀着对烈士的敬仰之情,运用了一些与碑文文风明显不符的形容,譬如言及刘爱珍性格倔强且貌美时,还用了“大眼睛双眼皮”这类的句子。但这没有妨碍我对刘爱珍的钦佩,还有哀伤——每当我想起仰躺她墓上的那一男一女。
当我读着刘爱珍的墓碑时,一个对我久已有过观察的女人冲着我走过来。若不是这个女人,也许我会隔很长时间再来烈士陵园的,直到那一男一女在我脑子里淡下去。可我认识了这个女人,并且出于某种原因,和她连着几天在陵园里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