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过硬的证据:你没再见到她。
山姆站在餐具室的门口看着我。他责怪说:“你什么都没吃。你的脸像块裹尸布。”
摸上去是有这种感觉。当脸上的血色不由自主地消失时,真有这种感觉,这种刺激人的感觉。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他支走,别让他来打扰我的思路,于是我说;“山姆,楼下那幢楼的门牌号码是多少?别将头往外伸得太长,朝它呆着。”
“不是瑟姆芬就是贝尼迪克特大街。”他搔着脖子,颇有把握地说。
“这我知道。马上跑到转角上去,看看确切的号码,好吗?”
“你为什么要知道那个呢?”他边问边转身要走。
“不关你的事,”我耐着性子但口气坚定地说,对付这种局面,这样的态度永远都是行之有效的。就在他要关门的时候,我在他身后叫道:“你到了那里之后,到门洞里去,从邮箱上看看,能不能知道住四楼后间的是谁.别搞错了.留心别让人注意到你。”
他边走边嘀咕,好像是说“一个人整天没事可干,光是闲坐,他肯定会想些讨厌之极的事情出来——”门关上了,我坐下来,这下该好好动一番脑筋了。
我对自己说;你这种可怕的推测到底有什么根据呀?让我们看看你得到了什么吧。只不过是他们的周而复始的日常习惯的这架机械装置,链带,出了点小毛病。1.第一天晚上灯光通宵未灭。2.第二天晚上他比平时晚进来。3。他没有脱下帽子。4.她没有出来接他——在灯光通宵未灭的前一天晚上以来,她没有露面。5.他收拾完她的箱子后喝了酒。但是,第二天早晨,刚把她的箱子送走,他就喝了三口烈酒。6.他内心不安,焦虑,但是强加于这上面的是外部那种对周围的后窗的不正常关心,这是很不协调的。7。在箱子送走前的那个晚上,他睡在起居室里,没有走进卧室。
很好。如果她第一个晚上就病了,他为了她的健康而将她送走,那就自动将上述的第1、2、3、4点消除。剩下第5点和第6点就无关紧要、没有犯罪嫌疑了.但是突然出现了第7点,第1点就难以解释了。
如果她在第一个晚上一生病就离开了家,那么他为什么上个晚上不想睡在他们的卧室里呢?伤感?难说。一个房间里有两张上等的床,而另一个房间里只有一只沙发或不舒服的安乐椅.如果她真的走了,他为什么不进卧室去呢?只是因为他想念她,因为他孤独?一个成年男人不应该那样。没错,她那时还在卧室里.
这时,山姆回来了,他说:“那幢房子是贝尼迪克特大街525号.住在四楼后间的是拉尔斯·索沃尔德夫妇。”
“嘘,”我叫他噤声,并用手背示意他别挡住我的视线。
“要知道的是他;不想知道的也是他,”他坦然地嘀咕道,忙他该忙的去了。
我开始费心思索。如果她还在那里,在昨天晚上她所在的卧室里,那么她不可能去了乡下,因为今天我没见她出过门。如果她昨天一早就离开了,所以我没看见,这还说得过去,因为我睡了几个小时觉,那段时间是个空档。但是今天早上我比他先起床,我在窗前坐了一会儿,才看见他的脑袋从沙发上抬起来。
如果说她走了,那只能是昨天早晨走的。那么他为什么直到今天一直将窗帘拉严,被褥动都没动呢?最重要的是,昨天晚上他为什么待在卧室外面呢?显然她没有走,还在那里。今天,箱子一送走,他就进了卧室,将窗帘拉起,将被子翻过来,证明她没在那里。这就像是一个疯狂地盘旋的东西,让人看不清它的真相。
不,问题也不在这儿。箱子刚一送走——
箱子。
问题就在这里。
我回头看看,确信山姆和我之间的门是关紧的。我的手在电话机拨盘上犹豫了一会儿。博伊恩,这件事应该告诉他。他是负责调查谋杀罪的.反正我上次见到他时,他是管这种事的。我并不想跟一群陌生的警探打交道.我不想卷到超出我职责范围的是非圈子里去。或者说,办得到的话,不卷入到任何是非圈子里去.
电话接错了两次,最后总算接通了,我终于找到了他。
“喂,是博伊恩吗?我是哈尔·杰弗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