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刑期中)都可以从国家领取实物以便维持生活,包括每天四十“所洛特尼克”(即二百克)的肉食,而烤好的面包是每天三俄磅,即约一千二百克,相当于我们沃尔库塔矿山的斯达汉诺夫工作者完成定额百分之一百五十时所领到的口粮。(不错,契诃夫认为那面包烤得不熟,而且面粉很粗。但是,我们劳改营里的也并不好些呀!)每年还发给他们一件皮短大衣,一件农民穿的粗呢上衣和几双鞋。还采取一些其他办法:沙皇国家为了使移民流刑犯能够维持生产,有意地用高价购买他们的产品。(因此,契柯夫得出的结论是:不是俄国从萨哈林岛这个移民区受益,而是俄国在养活这个移民区。)
是啊,我们苏维埃式的政治流放当然不能建立在这种极不健全的基础上。一九二八年举行的第二次全俄行政工作者大会认为当时的流放制度不够令人满意,并决议“以移民区形式在边远的、与世隔绝的地区组织流放,实行不定期判决制度”(即无期判决制度),自一九二九年开始就朝着把强迫劳动与流放制度结合起来的方向发展了。
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则是:“不劳动者不得食”苏维埃式的流放当然也只能在这个基础上实行。但是当初正是那些社会主义者久已习惯于在流放中吃免费伙食了!因此,苏维埃政权也没敢立即改变这个传统,只好暂时继续发给政治流刑犯生活费。不过,当然不是发给所有的人,不给反革命分子,而只给政治犯,而且对政治犯也是区别对待的。例如,一九二七年在奇姆肯特地区给社会革命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每月发六卢布,而给托洛茨基分子每月发三十卢布。(总是自己人嘛,同是布尔什维克嘛!)不过这已经不是沙皇时期的卢布了,这时租一间最小的房间每月也要付十卢布,每天二十戈比的伙食费是相当艰苦的。越往后越严厉。到一九三三年时,给政治犯的生活贴补是每月六卢布二十五戈比。而在那一年,我自己记得很清楚,买一公斤半生不熟的议价黑面包(配给卡之外的)就要花三卢布。所以,那些社会主义者们到了这步田地也就无法再去向人们讲授语文或撰写理论文章,只好为生存而“折腰”了。可是,只要谁找到了工作,格别乌(国家政治保卫局)便立即取消发给他们的那一点点补贴。
即使流放者愿意劳动,他也并不容易挣到钱!要知道,H十年代末期正是我国失业严重的时期,履历表上没有污点的人和工会会员有得到工作的优先权,流刑犯无法凭自己的教育程度或工作经验同他们竞争。此外,警备司令部也是压在流放者身上的一块石头:不经它批准,任何机关不敢雇佣流放者。(甚至从前的流刑犯也很少有希望找到较好的工作:公民证上的图章妨碍着他。)
据帕-斯-夫回忆,一九三四年喀山有一批知识分子流刑犯为生活所迫同意受雇当铺路工,去铺设石路。而警备司令部却斥责他们:“为什么要搞这种示威?!”但又不帮助他们找别的工作。因此,格里戈里-勃便向行动人员问道:“你们最近准备进行什么审判不?要有的话,我们愿意去当雇佣的证人!”
只好去从桌上打扫别人的残羹剩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