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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苍青和碎蓝(3/7)

林梧榆,告诉他,那就是我。林梧榆扁扁嘴,不以为然。

于是我不再试图与他对话。我们在一起研究食谱,餐具,各式琐碎的玩意儿。我有一套经典的蓝白瓷,不,你千万别以为是普通的青花瓷,而是被称为"丹麦之花"的世界名瓷,是洛可可式的繁复风格,以钴蓝釉彩绘制的唐草图案,蓝花藤蔓纤细如发丝。我用它们盛放甜点,细巧的纯麦饼干。

"这是上好的骨瓷。"我说。林梧榆惊异得很,尤其在他了解了它们的价值以后。那是我在担任厨艺版记者时得到的礼物,可我没说。懒得说。

我们矫揉造作地喝下午茶,茶具自然也是有讲究的,没办法,我专注于此。我就是个玩物丧志的人,自小我最爱读的一册书是《清宫二年记》,我一遍一遍读着慈禧奢靡堕落的生活细节,满坑满谷的珠玩玉器,一餐一餐美酒盛馔的豪门午宴。毫无疑问,她压榨剥削成性,在理论上是该死的、万恶的,但那些精致的小玩意却着实让我浮想联翩。

林梧榆嚼着一片核桃面包,看得出来他并不习惯这种情致。我心不在焉地小口小口喝茶。茶是淡淡的。林梧榆猝不及防地说:

"我们结婚好不好?"我一楞,镇静地审视他。功能健全,无不良嗜好,譬如虐待狂或是同性恋什么的,这年头,上述条件已是上乘。我不能指望李嘉诚的公子驾着一部值当888万的宾利带我去海边兜风。

我看着林梧榆,他的脸、头发,他的身体,我想着他伏在我身上,温暖的、亲密的,在我的体内遗留下他的气息,类似于清涩的植物、或者是枯干的木片的气息。

"好不好?"他追问,他的嘴角有一点面包的碎屑。那是他一贯的风格。怎样,怎样,你觉得怎样。我笑起来,并且敷衍地回答他,"看看再说吧。"他生了气,孩子似的赌气起身离开我,站到窗前,背对着我,一句话都不说,也不吃东西。我有点急,那日我买了过多的面包,是保质期的最后一天,很名贵的一种牌子,暴殇天珍总是不好的,我有义务哄着他开心地吃下去。所以我说:

"好,我们结婚。"他果然有了好胃口,一气吃光盘中的点心。出卖了我是没关系的,至少我对得住这些美味的核桃面包。我一边喝茶,一边胡思乱想。我不会是一名良家妇女,那是必然的,也许将来会变作包法利夫人,嫁了个窝囊的、胸无大志的、一团鼻涕似的软塌塌爱着她的男人,不得不镇日偷情,无人的午后在家中等候情夫,像雕塑家那样精细地修剪指甲,戴上手镯、项链、戒指,在两只大蓝玻璃花瓶里插满玫瑰,就象妓女接待恩客一般。包法利夫人的婚姻悲情不断地在各类书籍中借尸还魂。我喜欢福楼拜,因为他多少有点幽默感。人的语言就像破铜烂铁,我们敲打出音调来,想感动星星,却只能使狗熊起舞。你看,他说得多棒。

我怔怔地微笑起来,林梧榆伸出手来,握住我。他的唇角糊着深褐色的茶叶。蓦然间,我想起维嘉的胡说八道。

维嘉说,婚姻大事,如同儿戏。

本报漏掉一条重要新闻,是关于两部油罐车相撞,附近的子弟兵英勇除爆的事情,各媒体均有体现,惟独本报缺席,帐算在头儿身上,部门的老编小记们属于连坐,以最惨痛的方式作为惩罚:扣晌银。头儿200个铜板,其他人50。不重。但头儿心情不好。

晚上头儿赖着不回家,我领这受伤的小孩去喝酒。当然不去咱们的水粉画华尔兹,他老婆在。事业受挫的男人最不愿见的人是自己的老婆。这是真理。看官,你得掏出笔来记下。

我选了濒临府南河的酒吧,很古朴,我知道那里有上好的花雕。我们散淡地喝了些,同仇敌忾地把咱的衣食父母——本报老总海骂一通。臭骂过后头儿痛快起来,你瞧,男人实在是很幼稚的动物。花雕的劲道浮上来,头儿两眼乱晃地回忆起写诗时的光辉岁月。

"2001,成都,秋夜,冰冷的雨,被温过的花雕像被爱过的女人,"头儿斜着眼睛吟咏,"真他妈的棒。"头儿无限惆怅,他说他已经有整整三年写不出任何一行哪怕是狗日的打油诗。很简单,他丧失了造诗的能力。

"你知道,那就像阳痿。"头儿向我举举杯,一口干下。说实话,我很同情他,虽然置身于一张充满各色言说的报纸,但他既不是冲锋陷阵的撰写人,又不够格全面地发号施令,不过夹在饼干中间,阴阳人似的。头儿是硕果仅存的典型浪漫派诗人,对属下仁义得很,老总因此而不太信任他,视他为汉奸。有一度老总频频召见我,意欲培养我横空出世,夺嫡而代之,头儿的位置岌岌可危。幸好我对管理者的身份欠缺激情,跟义气问题无关,真的,女人从来没有上演桃园三结义的历史义务,我们有权利赖皮、耍奸,并由男人手中抢走自己所属意的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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