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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4/10)_人树_名著_聚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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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4/10)

见起重机在装载货物,要不就是看见马给赶上跑道。如果愿意,我可以跟一位先生到北方领地去。他愿意雇我到一个农场当工人。但是我想,我不会去的。我愿意到处看看。我哪儿都想去去。昨天夜里,我梦见向那些海岛游去。好像是含磷的油海。我一丝不挂地游啊,游啊。水里亮光闪闪。可惜还没游到那儿,就醒了…

父亲接过这封信读的时候,说:“这很自然,艾米。”

他把信交给妻子保管。因为除了账单和商品目录册,他们还不习惯收到邮件。他想起青年时代,他是怎样轻而易举地把衣服套在身上,让自己忘掉赤身裸体的样子。那时候,无论他走的哪步路,几乎都不是自个儿决定的。可是这并不是妻于此刻想听的话。

她发现,他像平常危急时刻那样,让人失望。

她说:“你可真行,什么事儿都不会让你心烦。”她的声音因为这种责备的不公正而陡然提高。因为她也是突然陷入这样一种心境的。

他走了,从她身边溜走了,就像一粒豆子从豆荚里蹦出来,消失在茂盛的青草里一样,那样轻而易举,那样自然而然。如果在她意识到这一点的刹那之间感到一阵剧痛,以后的许多天里,又时常为重新袭来的痛苦折磨,那或许是因为心里空虚所致。尽管她确实还记得那个穿短裤的毛头小小子,记得那个满脸平静、充满信心、偎依在她怀里大口大口吃奶的婴儿。因此,她时常站在窗口哭泣。大多数时候是在黄昏。周围的景物变得模糊起来,她自己也渐渐解体被吸引向前。年华像风中飘拂的裙子或者头发,在她的身后流走。那时候,情形有点儿可怕。她那张胜失去了人们痛苦时的那种苍白,变成一块陷入沉思的头颅骨,或者只剩下一张面皮。

我对雷注意得太多了,对塞尔玛却注意得不够。艾米·帕克说——从沉思中唤醒自己。说到底,女孩比男孩更靠得住,而且姑娘家更需要母亲的关照。

塞尔玛离家到悉尼上女子商业学校的时候,母亲给女儿收拾箱子。她把特意为这次别离做的一个香袋放到箱子里面。怕女儿夜里肚子饿,还放了几包巧克力;她寻思女儿会怀着感激之情吃这些巧克力,手窸窸地抚摸着包糖的银箔,思念她的母亲。

临行前那天夜里,艾米·帕克走进女儿的房间,把嘴贴在她那颜色浅浅的长发上,抱着她,说道:“谁能想得到,塞尔,你会孤身一人待在城里。不过,你一定不要着急。”

“我会好好的,妈妈,”这个总是冷冰冰的姑娘说。妈妈这副样子让她吃了一惊,她急于从她的怀抱里解脱出来。“再说还有鲍凯太太呢!爸爸说她是个好人。尽管从前为了什么事情他们之间有过误会。”

“啊,是的。有鲍凯太太,”艾米·帕克说。“可是这跟在家总还是不一样。”

隔着上层睡衣,她抚摸着女儿瘦弱的、有几分神秘的身体,心里奇怪莫非这就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焦灼不安传到姑娘的身上。这个夜晚,她咳嗽得很厉害,不得不烧了一点点她为了防备这种发作而准备的药粉。天亮之后,她从床上爬起来,在药粉带有苦味的烟气中摸索着。早晨,刺骨的凉意像刀子一样,深深地切割着这个充满激情的姑娘。她赤裸着身子准备洗漱的时候,颤抖着畏缩不前。但是她很高兴。要想获得最终的、完美的形象,所有这些不快和痛苦都是必须的。

塞尔玛在班加雷搭上火车。她穿着一套灰颜色的制服,头戴一顶很干净的帽子。大庭广众之下,她从来不显得紧张。父母亲用那辆福特牌小汽车把她送到城里。他们站在车厢窗口旁边,不知如何是好。父亲没有做什么努力,因为眼下的局面他已经没有能力控制了。有好长时间,母亲摆出一副权威的架势,喋喋不休地叮咛女儿。可是终于到了她在那顶挺大的黑帽子下面低下头的时候了。她不得不强迫自己承认,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成人了。她怀着一种感激,甚至是谦卑,接受了女儿在她唇上留下的最后一个吻,心里想,这是否意味着爱?她很愿意相信就是这么回事儿。

姑娘最后望了一眼母亲挥动着的手帕,感觉到一阵告别少年时代的痛苦。那一闪而过的枯燥无味的村野的景色越发使这种痛苦难以忍受。最后,她静下心来,希望从别人脸上看到自己的映象。而试图在这样的“镜子”里解开它的奥秘,则又是一种新的非份之想了。

就这样,塞尔玛·帕克到了城里,进了女子商业学校,而且是一个功课很不错的学生。她和打字机上那个每打完一行就响一下的铃一样可靠。她总是看着屋子那头压根儿就不存在的东西,把滚筒往后一甩。不是忿忿然,而是充满了轻蔑。她打出来的文件,总是连一个污点也没有。她确实非常干净。她那修长的、略呈椭圆形的指甲是粉红色的。她身上散发着一股熏衣草香水的味道。她把香水放在书桌抽屉里,十分仔细地洒在那双干净的手上。她那细细的、白皙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小小的金表,不算贵,但很雅致。她的皮肤非常白,白得几乎像是有病,而且对别人那种老于世故总是很敏感。因此,当她的朋友吉纳维芙·约翰斯顿跟她开玩笑,弄得她满脸飞红的时候,很难说清楚是因为高兴还是出于羞怯。

塞尔玛·帕克第一次见到吉纳维芙·约翰斯顿是在商业学校。她住在邦戴,塞尔玛则住在兰德维克鲍凯家。有时候两个姑娘一起乘电车出去玩。因为乘电车既便宜又可以消磨时间。这种旅行对于塞尔玛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愈发突出了她的自由。松松垮垮的电车叮叮哐哐,摇摇晃晃。在这样的夜晚,人们常常突然爆发出一阵笑声。两个姑娘坐在一起,觉得她们的头发在那有股咸味儿的空气中变得潮乎乎的。她们是朋友,但相互之间又不是特别喜欢对方。她们在车里摇晃着,为自己的摇晃而发笑。坐在她们对面,或者从她们身边走过的男人们的膝盖骨蹭着她们的膝盖。吉纳维芙·约翰斯顿喜欢瞅着男人们。她是个皮肤黝黑,有点儿邋遢,胸脯挺得老高的姑娘。她急于慷慨大方地奉献给某个男人。塞尔玛却总是把头扭过去,用突然变热的手抓着她的手提包。很难说塞尔玛就不具备这种慷慨大方。要嘛,她把自己看得太高,要嘛是心里害怕。

最后,这种性格和气质上的不同使得塞尔玛和吉纳维芙之间的友谊冷淡下来。塞尔玛怕跟这个黑不溜秋、邋里邋遢、胸脯丰满、嘻嘻哈哈的姑娘待在一起。男人们的眼睛总爱往她身上膘,往她那潮乎乎的、有盐味儿的头发和在电车里晃荡的Rx房上瞟。跟她待在一起,夜色简直太强大了。因此,塞尔玛找了些根本站不住脚的理由,跟她分道扬镳了。她一个人继续坐着电车兜风。不过总是把眼睛从别人身上移开,望着灯光闪烁的夜空。这样,她依然可以享受她的自由。她说,她喜欢这座城市。她把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都变换成为她自己所拥有的诗。难道那沥青铺成的路、钢铁做成的车,不就是她自己进步的一个标志?就这样,她在夜晚去乘电车,从她那个分隔间望着窗口那面人们的生活,看见他们坐在桌于旁边争论着什么,或者正宽衣解带,或者剔着牙齿。即使她对自己的生活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她也相当自信,认为自己不管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会成功,而不会惶惶然,手足无措。

当她关住一扇门的时候,如果听见一阵笑声,这种自信心就会动摇。特别是男人的笑声。为了这个原因,她恨鲍凯家的那些马伕。

霍瑞·鲍凯——就是跟斯坦·帕克的亲戚结婚的那个人,塞尔玛就寄住在他家——是个驯马人,专门训练比赛用的马。他是个老实人,因此没有取得应有的成功。不过即使这样,他也曾赢过几次,给他的妻子买了金刚钻,还有一张狐皮。这张狐皮的“脑袋”在几年前的一次复活节集会时,夹在出租汽车车门里弄坏了。霍瑞·鲍凯从不打扮自己,尽管他很赞同他的妻子打扮,也赞同那些有钱人——他的顾主们打扮。他情愿穿便鞋。他总是戴硬领,不系领带。只是用一枚铜领扣把微微发黄的、浆得挺硬的领子扣到一起。他就这样在马厩里转来转去,对那些小伙予们和一两个年纪大点的人发号施令。这几位长者在养马的事情上很有经验,乃至有点目空一切。不过对霍瑞,他们还是乐于从命。因为他人很不错。

这就是塞尔玛·帕克从鲍凯那所砖房子、从她那扇窗户看见的情景。因为她的房间屈尊位于马厩这边。马厩里,是那些穿着背心的小伙子,他们手里提着水桶,装满亮光闪闪的水,晃来晃去,还有那几个两腿向外弯曲着的、年纪大一点的人,以及那些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直打哆嗦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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