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品味它,虽然它似乎没什么东西值得品味,然后才慢慢把它咽下去,保证它走的是食道。好薄的味道,与大口大口美滋滋地吸血完全不同。我得掌握喝酒的要领。我把杯里剩下的酒喝完,然后拾起那酒瓶又斟满,又喝掉了。有一阵子我只感到垂头丧气。接着我逐渐感到有点恶心起来。我想,饭就要来了。哈,饭来了,大概是一罐棒形面包吧。我抽出一根,仔细闻了闻,确定它是面包后就很快把它啃掉了。我始终感到有点像吃沙子。像我在戈壁上吃进嘴里的沙子。
“凡人怎么吃这玩意儿?”我问她。
“比你吃得慢,”这漂亮女人咯咯笑了两声。“你难道不是凡人吗?你从哪个星球上来?”
“金星维纳斯,”我又冲着她微笑。“那颗表示爱情的行星。”
她毫无顾忌地上下打量我,削瘦苍白的小脸颊上又泛起一点红晕。“嗯,你就待在这儿等我下班吧,好么?你送我回家好了。”
“我一定送你回家,”我说。随即我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马上神奇地不安起来。也许我能与这女人睡觉。啊,对,极有这种可能性。我的目光又向下溜到那两个小乳头,它们那么诱人地突挺在黑丝绸的连衫裙上。对,与她睡,她的颈项多么白皙而光滑。
那家伙在我两腿之间骚动起来。喔,什么东西起作用了。但这种变硬和膨胀的感觉真奇妙,它只局限在一个地方,而且方式又那么古怪,使我彻底地意乱神迷。以前我对血的需要从不只局限在某个部位。我茫然地凝视前方,连一盘意大利细面加肉肠端到我面前时,我都没低头看一眼。热腾腾的香气直扑我的鼻孔,有乳酪、烤肉和油脂。
下去,我命令我那家伙。现在还不是时候。最后我总算把目光移向盘子。饥饿使我的肚子里翻江倒海,彷佛有人双手抓着我的肠子向外挤。我还记得这种感觉吗?天知道,我在我的凡人一生中尝够挨饿的滋味。饥饿伴着我走完一生。不过这段记忆好像很遥远,无足轻重。我慢慢拿起叉子——在我那个时代我从没用过叉子,因为还没有,我们那时只有勺子和刀子。我把那排齿尖伸进乱糟糟稀溜溜的面条,绞起一撮放进嘴里。
我已经意识到它一定很烫,但已来不及了,我的动作太慢。我的舌头被烫得要命,叉子也掉在桌上。我真是蠢透了,这也许是我的第十五个愚蠢举动吧。我得怎么做才能比较理智、耐心而又冷静地处理这些事情呢?我又在那张不舒服的凳子上坐下,尽可能不慌不忙,不在地板上磕绊。然后思索起来。我得尝试操作这个充满不寻常的弱点和感觉的新身体,比如说,这双脚冻得又僵又疼,还湿洒洒地站在穿堂风里。我在犯一些虽说可理解但仍愚不可及的错误。我真该穿上高统皮靴。应该在来这里之前找一个电话,给我在巴黎的代理人挂电话。我不该像我当吸血鬼时,思维和行为都这么固执,只因为我现在不是了。本来嘛,我要还是吸血鬼的话,像这样烫的饭菜根本不会烫坏我的皮肤。只可惜我现在没有吸血鬼的身体。所以我才要穿上长统靴呢。想想吧!可是,这种体验与我的期待相距甚远。哎,天哪,当我以为我就要享受人生时,我现在却在大谈三思而行!我满以为我做人后会沉溺于感官享受,迷恋回忆,迷恋新奇的发现,却没想到我现在只能考虑如何退缩!事实上,我曾展望过欢乐,一连串的欢乐——吃呀,喝呀,先同女人睡,再同男人睡等等。但迄今为止我所体验的一切都谈不上任何一点乐趣。唔,我应该对这种尴尬的局面负责。我能改变这种局面。我用餐巾纸揩措嘴巴:这种人造纤维做得真粗糙,吸水性比一块油布好不了多少。然后我举起玻璃酒杯再次喝尽。胸口涌上来一阵恶心。我的喉咙发紧,接着有点醉意,我的上帝,三杯酒下肚我就醉了吗?
我再次举起叉子。这黏糊糊的面条现在比较凉,我叉起一团塞进嘴里。我又差点噎住!我的喉咙不由自主地闭合,好像要阻止这团“浆糊”窒息我的呼吸。我只好停下,通过鼻孔缓慢呼吸,告诫自己这不是毒药,我也不是吸血鬼了。然后,我才小心地咀嚼这团面条,注意别咬着自己的舌头。可是我刚才已经咬过自己的舌头,现在那块肿痛的舌面开始折磨我。疼痛在我的嘴里蔓延,我对它的敏感远胜过食物的香味。尽管如此,我还是接着嚼这面条,并开始回味它的无味,它的又酸又咸,它的吓人的黏稠…不过我还是把它吞掉,感觉喉头又是一阵发紧,随后一个硬团缓缓降到胸部。
假设路易正在经历这事,假设我现在还当我的吸血鬼,坐在他的对面注视着他,我恐怕就会指责他所做的一切,并心想:你会厌恶他的胆小怕事,缩手缩脚,厌恶他不珍惜这次难得的体验,厌恶他缺乏远见。
于是我又举起叉子。我嚼着另一口面条,把它吞下去。唔,还是有点味道的。它完全不同于辛辣香甜的血味,它的味道温和得多,颗粒状得多,而且更黏稠。好,再来一口。你会慢慢喜欢它的。再说,这也不一定就是多好的食物。来吧,再来一口。